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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补偿 芗城新农合政策惠民


  本网讯(杨特团 戴伟平)近日,笔者从芗城区获悉,2012年,该区将从六个方面大幅提高2012年合补偿标准,让更多农民受益。

  根据规定,每位参合农民筹资标准提高至29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50元、各级政府补助240元;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将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10万元;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由100元下调为50元,补偿比例为9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由400元下调为300元,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区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由45%提高到50%。

  在提高补偿比例的同时,该区还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重症尿毒症透析等20种病种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将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参合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六个病种,实行合支付和民政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补偿,提高参合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

  为保证新补偿政策的有效落实,芗城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强化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农民群众就医负担,为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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