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特殊病列入大额门诊统筹补偿 昨日,从沧州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2年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出台,筹资标准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同时白血病等15种特殊病种将列入大额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据介绍,今年,沧州市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40元,筹资标准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参合农民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7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 据了解,沧州市各县(市、区)还将根据各地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确定合补偿的特殊病种(一般应不少于15种),制定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方案,设置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等相关标准。同时,对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将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特殊病种需由个人填写书面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小组鉴定出具诊断证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级合经办机构登记注册。特殊病种病人凭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报销医疗费用。 -相关链接 特殊病种种类(供参考) 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终末期肾病,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精神病,活动性结核病,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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