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26日电:地处西南边疆的云南省切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据云南省常务副省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正富介绍,2010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232.62万人,参保率达92.6%。
目前,云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7.89%、60.4%和60.2%。
罗正富说,从总体来看,通过两年的努力,云南省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切实感受了改革带来的实惠,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米东生介绍,至2010年底云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20.5万人,参保率达82.2%;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3412万人,参合率达95.29%。
在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的同时,云南省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省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达170元至210元,合人均财政补助达120元,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20元补助标准。
今年,云南省将进一步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和合参合率提高到90%以上。将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使城镇居民医保、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
同时,云南省还要扩大城镇居民医保、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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