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多达562亿元的历年亏损挂账也不容忽视。
2010年,监管部门希望历年挂亏“必须”下降到290亿元以下。不过最终并未实现这个目标。
上述官员称,“历年挂亏的存在是机构风险积累的最直观表现,化解进度直接反映出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从总体看,全国仍然有17个省份的538家机构的历年亏损没有全部消化。
各地相关银监局则被要求督促省联社进行全面摸底,组织逐家制定消化计划,确定分年消化额度。原则上,2011年年底前要全部消化4级(含4级)以上机构的历年亏损,明年年底前全部消化5级机构亏损。
在消化存量挂亏的同时,新增亏损则被严格控制。
对于亏损额增加的机构,则被要求限制员工特别是高管人员薪酬,必要时甚至要责令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对存在历年挂亏的机构,要先弥补后分红,并不得以现金形式分红。
同时,银监会也要求省联社可适当降低或者取消亏损挂账机构的管理费用分担,并且自营业务的收益分配向这些亏损机构倾斜,此外还要协调地方政府给予支持。通过这些手段增加挂亏机构的收益,加快消化历史挂亏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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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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