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在兰州市卫生局获悉,日前召开的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工作。2010年起,我市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在本次会议中明确指出,合市级统筹将对全市合资金运行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我市8县区农民在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现场直报制度,开展异地结报工作,方便市内流动人口就近就医,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就医管理;2010年起,按照国家要求合筹资标准将上调到每人15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费30元),会议决定我市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上额外增加10元;合在实现市级统筹管理后,将其纳入全市信息网络工程,实行统一的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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