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对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通报了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规划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维忠厅长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以规划为指导,以政策为保障,以项目为支撑,科学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不断巩固和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稳步发展,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农民群众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刘维忠厅长强调,各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划好、实施好建设项目,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把质量关和预防腐败关,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同时做好村卫生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和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度报表,抓好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泉清安排部署了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他指出,此次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目标是:从2009年起,通过中央和地方3年时间的共同努力,到2011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能够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期工程建设范围以县医院建设为重点,同时开展部分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县级医院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为此,重点加强和办好县级医院,使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能够在县级医院得到基本治疗,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必要条件。列入建设方案的县级医院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医院,建设项目可以是县人民医院,也可以是县中医医院或民族医院。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的区级医院也可以列入支持范围。按照一个县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县医院的原则,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平衡当地医疗资源,会同有关部门,选定建设项目。但各市州列入建设方案的县级中医医院的数量要达到一定比例,对具有一定规模、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医院要给予重点支持。农业人口未达到50%以上的县级区和列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8个重灾县,不纳入本次编制规划范围。县医院的建设内容,一是满足需求,合理确定床位规模。按照辖区人口规模以及相应的建筑标准,合理扩大规模。按10万人以下、10?30万人、30?50万人、50?80万人、80万人以上5个档次,床位配置规模为100张、200张、300张、400张和500张。10万人口以下的原则上不超过100张,床位最多的不超过800张。县级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医院)的床位原则上按每千人口0.22?0.27床规划。二是完善功能,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在业务用房建设的同时要解决好重症监护室的设置以及手术室的达标改造,同时还要加强医院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双路供电等辅助设施建设,提高县级医院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通过建设,要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做到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运行经济,提高医院整体综合水平。在编制建设方案时,各地要根据每个医院的具体情况和功能要求,先制定好医院的总体规划,做出统一设计,再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床位缺口大的要首先满足规模建设需要,同步完善重症监护和手术室的建设,附属设施也要一次完成。建设任务比较重,配套资金有困难的项目,可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并在近期基本实现标准化的要求。各地对上报的建设方案,要严格审查,切实保证建设重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调整。
对于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各地要根据县域内的人口分布,选择人口集中、服务辐射能力强、有一定规模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切实做到布局合理,起到中心的作用。鉴于县城周边的乡镇离县医院较近,不再规划建设项目。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内容主要以完善附属设施和功能为主,适当扩大床位,并消灭危房,建设重点是污水处理、厕所、垃圾处理、配电等基础设施,室外工程主要是环境、道路、场地硬化、大门围墙等设施。上述辅助设施已经符合标准的可以进行门诊、病房等其他业务用房的改扩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9-03-27/145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