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背景:由于我国公民紧急医疗救助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困难群众无力支付医院抢救费用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有人看病,无人买单”的现象,使相当一部分医院在社会道义与经济利益之间处于两难选择,个别医院甚至因此出现“见死不救”的极端现象。
议案心语:“应该将紧急医疗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已经出台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各地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中关于紧急医疗救助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明确救助对象。”
议案现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军医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主任药立波对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薄弱情况一直非常关注。在提出“尽快建立完善公民紧急医疗救助机制”的建议前,她先后在陕西省卫生厅、西安市急救中心、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医疗管理单位和医疗单位调研。
议案追踪:社会救助法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进程。民政部近年来把现有的城乡低保制度、灾民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包括医疗救助,还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教育、司法、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救助,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力求构建一部城乡统一、标准有别、适应国情的社会救助法。
议案链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86%的城市区县也已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19个省、直辖市已实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全部覆盖。近几年来,每年城乡医疗救助的财政支出都在10个亿左右。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于2006年3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为全市170多万贫困人群和每年因灾难事故的发生而致贫人群的紧急医疗救助筑起希望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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