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出台的各类倾向于农民工维权政策的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也日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条款,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通过设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开展“春风送法”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送法维权宣传活动,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被广大农民工拍手称快。
但农民工维权不只是讨薪这样简单,广大的农民工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从事着强度最大的劳动,他们已经成为职业病的主要主体之一,其中以尘肺病居多。得了尘肺病基本就等于丧失了劳动能力,赔偿费就是他们的救命钱,就是这样的救命钱却因为支付律师费的“剥削”只剩下“六万”。
当农民工的维权之路上不再只是讨薪,我们就需要更多完善的制度全方面地维护农民工兄弟的权益:首先将当地劳动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加强政府对劳动环境保护的重视,加大力度查处劳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其次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再次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最后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支持律师提供公益服务,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让救命钱实实在在地留在农民工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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