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市民化的实质是农民职业的非农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农民工市民化路径必须顺势而为,以尊重劳动力城乡转移趋势为前提。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城镇户籍人口的比重却只有35%左右。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必须大力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渐转变成城镇居民。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工取得城镇户籍,它还要求其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中国城镇化建设具有自身独特性,在探寻农民工的市民化路径时,必须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口转移规律,顺应人口转移特点,真正实现“流得动”并“留得住”。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度“千村调查”项目以“农村劳动力城乡转移状况”为主题进行了全国范围的随机抽样定点调查。本年度调查由“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和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教授担任团队负责人,采用了多阶段系统规模成比例的不等概率抽样方法,赋予每个初级抽样单元与单元农村人口规模成比例的入样概率,在全国随机抽取了分布在21个省级行政区的30个县级行政区,30个调查队深入这些行政区中的120个行政村,共入户调查了6203户家庭28840位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最终,样本经过检查、复核等一系列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程序后产生。三百余名老师和学生在暑假期间不畏酷暑,脚踏实地,北至吉林黑土地,南到粤东南溪镇,西入黔西南山区,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门前屋后调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政策提供及时、准确、客观的一手调查数据及实证依据。
一、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状况
(一)从驱动因素来看,农村适龄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是为了提高收入
通过课题组实地调研的细分数据来看,农村适龄劳动力中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比例为35.1%,留在家中只从事自营农业活动的比例为33.49%,两者比例相当。然而,调研样本中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劳动力,其年均收入为36837元,留在家中只从事自营性农业的适龄劳动力,其年均收入只有5625元,两者相差近31000元。
课题组通过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年龄、教育水平相似的情况下,选择外出务工可以显着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使其年收入平均提高13809元。因此,对于农村适龄劳动力群体来说,务工比务农收入来得高,外出务工比留在农村务工收入来得高。
根据“千村调查”的数据,有88.41%的农民工表示,经济因素是他们外出务工的主要动因,而子女教育、向往城市生活等原因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与上述收入数据相互印证。在外务工期间,农民工每月平均总收入为2885元,平均每月总花销为1287元,可往老家寄641元;如果选择留守家中,平均每月收入仅为786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经济因素是促成农村适龄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主要动力。
(二)从流动方向来看,农村转移劳动力较为集中地流向粤浙苏鲁等沿海省份,呈现就近跨省打工和高流动性特点
从当前外出农村劳动力总体分布来看,全国较为集中的区域有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南,分别占总数的28.89%、10.18%、6.35%、5.02%和4.21%,前四位均为沿海省份。
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三大块经济区数据来看,珠三角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广东、湖南、广西,三地分别占珠三角打工人数的36.61%、21.68%、12.26%;长三角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江西、安徽、江苏,三地分别占长三角打工人数的21.48%、19.85%、14.43%;京津冀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河北、山东、安徽,分别占京津冀打工人数的38.65%、24.47%、11.35%。
可以看出,除本省内就近打工人员以外,跨省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大部分选择就近省份作为其目的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较多的外出务工群体较难与家人团聚,缺乏归属感,从情感本能与交通费用等经济成本两方面考虑,劳动力更偏向于选择团聚较为方便而收入又还可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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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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