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市民化的实质是农民职业的非农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农民工市民化路径必须顺势而为,以尊重劳动力城乡转移趋势为前提。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城镇户籍人口的比重却只有35%左右。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必须大力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渐转变成城镇居民。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工取得城镇户籍,它还要求其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中国城镇化建设具有自身独特性,在探寻农民工的市民化路径时,必须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口转移规律,顺应人口转移特点,真正实现“流得动”并“留得住”。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度“千村调查”项目以“农村劳动力城乡转移状况”为主题进行了全国范围的随机抽样定点调查。本年度调查由“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和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教授担任团队负责人,采用了多阶段系统规模成比例的不等概率抽样方法,赋予每个初级抽样单元与单元农村人口规模成比例的入样概率,在全国随机抽取了分布在21个省级行政区的30个县级行政区,30个调查队深入这些行政区中的120个行政村,共入户调查了6203户家庭28840位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最终,样本经过检查、复核等一系列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程序后产生。三百余名老师和学生在暑假期间不畏酷暑,脚踏实地,北至吉林黑土地,南到粤东南溪镇,西入黔西南山区,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门前屋后调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政策提供及时、准确、客观的一手调查数据及实证依据。
一、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状况
(一)从驱动因素来看,农村适龄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是为了提高收入
通过课题组实地调研的细分数据来看,农村适龄劳动力中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比例为35.1%,留在家中只从事自营农业活动的比例为33.49%,两者比例相当。然而,调研样本中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劳动力,其年均收入为36837元,留在家中只从事自营性农业的适龄劳动力,其年均收入只有5625元,两者相差近31000元。
课题组通过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年龄、教育水平相似的情况下,选择外出务工可以显着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使其年收入平均提高13809元。因此,对于农村适龄劳动力群体来说,务工比务农收入来得高,外出务工比留在农村务工收入来得高。
根据“千村调查”的数据,有88.41%的农民工表示,经济因素是他们外出务工的主要动因,而子女教育、向往城市生活等原因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与上述收入数据相互印证。在外务工期间,农民工每月平均总收入为2885元,平均每月总花销为1287元,可往老家寄641元;如果选择留守家中,平均每月收入仅为786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经济因素是促成农村适龄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主要动力。
(二)从流动方向来看,农村转移劳动力较为集中地流向粤浙苏鲁等沿海省份,呈现就近跨省打工和高流动性特点
从当前外出农村劳动力总体分布来看,全国较为集中的区域有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南,分别占总数的28.89%、10.18%、6.35%、5.02%和4.21%,前四位均为沿海省份。
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三大块经济区数据来看,珠三角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广东、湖南、广西,三地分别占珠三角打工人数的36.61%、21.68%、12.26%;长三角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江西、安徽、江苏,三地分别占长三角打工人数的21.48%、19.85%、14.43%;京津冀农民工主要来源地前三名是河北、山东、安徽,分别占京津冀打工人数的38.65%、24.47%、11.35%。
可以看出,除本省内就近打工人员以外,跨省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大部分选择就近省份作为其目的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较多的外出务工群体较难与家人团聚,缺乏归属感,从情感本能与交通费用等经济成本两方面考虑,劳动力更偏向于选择团聚较为方便而收入又还可以的地方。
农村转移劳动力还呈现出流动性较高的特点。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外出务工经历的人数为6900人,其中有4555人在外出务工期间转换过工作的城市,占66.01%,即将近三分之二的外出务工劳动力发生过流动现象,他们平均在每个城市留驻时间为2-3年。
(三)从行业分布来看,农村转移劳动力集中分布于低技能劳动密集型行业
农村转移劳动力群体分布较广的两个行业,一个是以工厂生产为主的制造业,一个是以工地施工为主的建筑业,两者所占比例约为56%。此外,一些就业门槛相对较低、与日常生活有较大联系的行业,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也是外出务工群体分别较为集中的行业。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外出务工群体的劳动强度很大,他们平均每周工作58.54小时,每月平均工作3.92周。当前农村外出务工群体的平均月收入约为3000元,从细分行业来看,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劳动报酬在平均线以下,约为2700元。
从就业途径来看,无论农村转移劳动力所从事的是哪个行业,自己寻找、亲友熟人介绍这两种途径找工作的比例最高,两种途径合计超过了90%,其中通过亲友熟人介绍的比例接近四成。这显示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呈现出较明显的“抱团就业”趋势。
(四)从返乡情况来看,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比例呈波动上升态势,非经济收入因素成返乡主因
在本次调查中,有外出务工经历的人数是6900人,其中有4761人曾经返乡,占总数的69%。
纵观近十年,农村转移劳动力中长期返乡的人群整体比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波动增加。这与国家大力推广惠农政策、农村整体就业发展前景走高有一定关系。
调查显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原因主要与老家的家庭生活建设相关,如结婚、生孩子、盖房子、配偶团聚、照顾老人等,属非经济收入类因素。当前常住在家的农村适龄劳动力中,有1688人曾经外出务工,返乡半年以上的人占到了外出务工人数的74.58%以上,返乡半年以上的人当中,22.51%仍以务农为主业。
从长期返乡劳动力群体的原因来看,也有较大一部分人群(约28.38%)是由于疾病或致残等原因而被动返乡的。
在对数据进一步分类观察后我们发现,从性别、地域来看,返乡因素与总体样本表现无异,结婚、生孩子和照顾老人仍是主要原因,这也就是说,性别、地域因素不是造成返乡的主要原因。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趋势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出的挑战
(一)城市生活的经济成本与压力,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面临的首要问题
调查显示,当前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有近七成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其中有近10%接受过高等教育,总体受教育程度较留守劳动力高,是农村总体劳动力中技能水平和文化素质都相对较高的群体。但相较于宏观环境下各群体的整体受教育程度,他们所受的教育、技能培训仍然较低,就业层次低,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城市的收入水平是偏低的。考虑到通胀因素,这都给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成本与压力。如何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水平,提高他们的总体收入水平,是当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非经济因素,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要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外出劳动力所面临的非经济类困难已日益凸显。从外出务工群体家庭陪伴情况看,90.77%的外出务工者与父母不在一起,74.14%的外出务工者与子女不在一起,39.69%的外出务工者与配偶不在一起。我们的调查还显示,在各个年龄段上,外出务工群体男性劳动力数量均明显多于女性劳动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386199部队”,农村大量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后,形成了庞大的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群体,其中尤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群体数量为巨。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照顾家人,尤其是照顾老人和孩子,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主要后顾之忧。这种后顾之忧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外出务工后,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实现“流得动”和“留得住”。
(三)农村劳动力就地城镇化进程缓慢,消化返乡劳动力有限
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课题组调研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无论外出务工与否,职业非农化的比例已占半数以上,而随着外出劳动力返乡比例的波动上升,这部分的返乡劳动力期望在家乡或者周边地区能够从事非农职业,并且能够获得相对较好的经济收益,享受城市化的生活方式。课题组对当前常住在家的人进行了调研,其中有1688人曾经外出务工过,虽然职业非农化的在家劳动力比例已超过半数,但是返乡后在家从事务农活动的人比例有22.51%,仍超过了五分之一,同时还有28.38%的劳动力不从事任何工作,他们中包含了部分赋闲在家的劳动力,也有一部分是由于残疾或生病丧失能力的劳动力。
可见,在现有的城镇化进程下,“就地城镇化”的进程还是显得较缓慢,无法满足越来越多返乡劳动力的生活工作需求。拥有城镇生活工作经验的劳动力返乡后“被打回原形”而继续务农,失去了真正城镇化的机会,这形成了我国城镇化道路上的又一挑战:大城市无法消化过多的外来劳动力,而就地就近城镇化进程又受阻,无法有效消化返乡的劳动力。
(四)农业转移人口集中流入沿海和大中城市,给这些地区公共服务、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
课题组调研数据显示,在外出农民工总体中,有56.58%的人选择了跨省或跨国打工,超过半数;而从所有跨省的目的地来看,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沿海省份较受欢迎,对于就近跨省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来说,他们认为这些省份的平均收入较高、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程度较高,可以较好地覆盖外出成本。数据也显示,决定外出务工群体在城市间转移的最主要原因是经济因素,在就业城市选择上他们更倾向于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
而对于就业城市,大批农村转移人口的集中流入,给当地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地方财政在医疗服务、义务教育、养老保障、经济适用房征地建造等公共服务方面都承受了较大的压力,因此农村转移人口集中流入地政府在对外来人员的福利保障上可能会无法到位或是满足其要求,地方财政无法负荷巨大的农村劳动力市民化成本。这导致农村劳动力在所在城市无法得到有效的福利保障,仅停留在“半城镇化”阶段,无法真正接入城市生活。
三、关于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趋势,推进人的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增强其就业效率
就业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稳定和沉淀的关键,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也对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的调查显示,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多是靠亲友熟人介绍的“抱团就业”,其集中于劳动报酬偏低的低技能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培训,难以获得足以在城市扎根的经济积累。为此,应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劳务需求信息库建设,让就业信息充分流动,有效疏通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渠道,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应制定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源,适应市场用工需求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增收本领,使之由谋生转移就业向全面发展型就业转变,更好地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节奏。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消除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真正的市民化,意味着农村转移人口享有与转入城市原居民相同的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从我们的调查来看,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是促使农民工返乡的重要原因,分别有七成以上和九成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带着儿女、老人一起外出。究其原因,正是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其背后所享有的权利失衡和福利落差,致使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缺乏保障,而农民工自身亦面临社保便携性不够、转移接续难等难题,更不用说老人的养老问题。未来应以保基本、促公平为原则逐步推进城乡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这又与户籍制度改革紧密相连。具体而言,应进一步探索打破户籍与福利相捆缚的不合理制度安排,尤其是要从政策和财政维度上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渐进突破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初中后教育的瓶颈。同时,应探索建立由镇政府适当补贴、村集体承担日常运转费用、家庭提供生活费用的农村互助养老中心,切实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并加快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接续、流转和异地结算等制度问题,制定明晰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指引和操作指南。
(三)优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定位,增强就地就近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力
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方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着与大城市不尽相同的功能作用,它们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我们的调研显示,返乡农民工中有约一半继续务农或赋闲在家,未能实现就地就近再城镇化。真正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要求,关键还是要通过产业发展和集聚来解决就业岗位不足、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这就要求中小城市与小城镇总体规划应与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中小城市与小城镇注重与周边区域中心城市的联动发展,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加强产业承接、产业集聚、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沉淀,并对那些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经济综合实力强的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同时,顺应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趋势,政府应积极引导已积累丰富工作经验和技术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由单纯就业向创业与带动就业转变。
(四)合理引导人口流向,避免外来人口在沿海特定区域大规模聚集
由于规模经济,大城市在创造就业方面更有优势,但是其在人口、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承载力是有限的。从我们的调查来看,由于跨省农业转移人口的大量涌入,东部沿海区域大城市是目前中国人口最为集聚的地方。这些城市的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能级和水平不足以支撑人口的急剧和大规模增加。人口流向与产业布局有关,当务之急是加快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建立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与东部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协调机制,创新构建城市群一级的要素市场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产业梯次转移、分工。同时,应重点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广电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为指标,促进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改善,通过稳定就业和改善生活双管齐下,从一定程度上来缓解东部地区及其大城市的人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