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农民工不断融入城市生活、逐渐培养现代社会意识和生活方式,最终达到整个社会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1989 年,学者黄祖辉第一次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之后,不同学科的研究者从社会分层、现代性、社会整合、社会网络等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完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本文试图从新的维度―――从生存到尊严的路径来研究农民工市民化演进的内在机理,以弥补以往研究过多局限于农民工的生存需要和如何适应城市生活的弊端。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主义公平观
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在当代的发展为我们在当下推进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近年来,党中央从中国当前发展的实际出发,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着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平和正义的理念、规则和实现体系。公平和正义不仅是一种理性原则和道义要求,更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 “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当前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顺民意、得民心,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应着力构筑以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具体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设计,同样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消除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剥夺了农民工的一些权利,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显然不如城里人;在就业领域,常常出现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要确保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发展权,也就是要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发展机会。唯有公平对待农民工,才可以使人们心平气顺,可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可以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
2.社会适应论与社会排斥论
美国社会学家高斯席德在 《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移民》中指出: “移民的适应可以界定为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移民对变化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做出反应。从农村到城市常常包含了这三方面的变化。”沿着这样的逻辑,对农民工群体来说,城市经历是一个过程,惟有不断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社会心理上做出适应性反应,才能顺应环境,取得生存所需要的资源。但现实考察可知,大部分农民工并没有实现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仅仅是生活空间的转化,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从农民工城市适应度的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来讲,农民工的适应仅仅停留在融入的表层―――经济层面,政策性和制度性的因素阻碍了农民工适应的深入,仍处于社会边缘地位,乃至处于夹缝之中。
何谓社会排斥?英国政府 “社会排斥部”给出的定义被多数人所接受:某些人或地区遇到诸如失业、技能缺乏、收入低下、住房困难、罪案高发环境、丧失健康以及家庭破裂等等交织在一起的综合性问题时所发生的现象。这是一个技术性定义,但可以看出,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根据这种认识起点,我们认为,某个群体之所以被排斥是多种因素和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既有劳动力市场、收入和消费市场的排斥,又有民主权利、社会关系的排斥。可以说,他们不仅遭遇制度内的社会排斥,还受到制度外的社会排斥如歧视,最为明显的就是被排斥在正规劳动力市场之外。
3.基本需求层次理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 “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该理论将需求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该理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人人都有需要,某层次需要获得满足后,另一层次需要才出现;二是在多种需要未获满足前,首先满足迫切需要,且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人在每一个时期,都有一种需要占主导地位,而其他需要处于从属地位,人的内在力量不同于动物的本能,人要求内在价值和内在潜能的实现乃是人的本性,人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人的行为是有目的性和创造性的。在马斯洛看来,人都潜藏着这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但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人的需要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逐渐向内在得到的满足转化,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以后,它的激励作用就会降低,其优势地位将不再保持下去,高层次的需要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就笔者的看法,农民工的尊严需求―――高层次的需要比低层次的需要具有更大的价值。且在当下,尊严的需求和权利保障的需求已经是一种必须,早已超出了满足温饱的阶段,这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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