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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工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十分有限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近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公布的系列调查数据,使该省的农民工群体描述变得更清晰、确切。调查显示,全省有农民工662.9万人,外出农民工达444.6万人,其中举家外出76.6万人;而他们享受的城镇公共服务依然十分有限。这是该调查队以西安、宝鸡、商洛三市为重点,对全省进城务工农民工进行调查后发布的。

  在农民工最为关心的就业问题上,尽管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但数据显示,农民工通过中介组织和政府单位介绍就业的仅占6.6%,而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就业的占46.2%,自发外出打工的为45.5%,通过其他方式的为1.7%;外出农民工中,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28.1%,大多数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

  近年来,农民工的权益维护问题始终是社会热点,也是各级政府不断强调的事。而调查显示,陕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但农民工遭遇劳动争议时,94%选择“放弃解决”,2%的农民工选择“找用工单位解决”,仅有4%的农民工选择“找劳动仲裁机关解决”。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农民工月平均工作25.3天,43.9%的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法定的8小时。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学前教育困难最为突出。2011年,陕西省出台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调查显示该政策效果显著,宝鸡市64.5%的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城市上学,30.2%的在家乡上学,5.3%的在第三地学习;商洛市随迁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的占89%,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占11%。相对而言,学前教育机构少,费用高。安康市调查显示,农民工随迁幼儿只能进入收费较高的民办幼儿园,每学期的收费是4500元,高出公立幼儿园一倍以上。

  看病是从事脏、苦、累、险工作的农民工最现实的需求。陕西虽自2006年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障范围,但绝大多数农民工选择了缴费较低的户籍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部分农民工小病一般在打工地的小诊所治疗,大病回老家诊治,这样往往贻误最佳治疗时机。调查数据显示,仅有4.2%的进城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仅占13.7%。

  在居住方面,80.9%的农民工主要居住在出租房或者单位宿舍、工棚,回家居住和其他居住方式的占18.7%,购买商品房的仅占0.4%。而随着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推进,房租上涨加大了农民工打工成本,因此,47%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保障性住房,53%的农民工希望用人单位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但据了解,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中,廉租房、限价房和经适房受户籍限制而与农民工无缘,而可以面向农民工的公租房,数量有限,能够成功申请到的人微乎其微。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的工余生活非常单调,看电视、上网打游戏几乎成了全部。略阳县、旬阳县调查显示,占农民工总数六成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上网打游戏。城市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及场所对农民工虽然没有限制,但由于他们闲暇时间少,大多数没有太多机会享受到城镇公共文化服务;而且针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偏少。

  对于社会热议的户籍问题,调查表明,进城农民工落户愿望普遍强烈。宝鸡市农民工调查显示,79.3%的农民工希望落户城镇,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对进城落户愿望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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