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农民工很难融入所工作的城市,从而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带进了城市内部,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带来了很多问题
★ 农民工应被当作市民社会中的一员,将其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地加以解决
居住地点偏僻、住房面积狭小、环境差;
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
自有住房率低、居无定所;
这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0》,对农民工住房状况特点的描述。
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首次明确地级以上城市,要在2013年年底前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
去年,住建部曾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为“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认为,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已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农民工为我国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他们很难融入所工作的城市,从而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带进了城市内部,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带来了很多问题。
“农民工在城市里打工居住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住单位集体宿舍;二是自己租房。前者大多是免费的,而后者则基本上要靠自费。”黄顺江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及以前,由于农民工多在老家附近打工,回家居住者多。部分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的,大多住在由雇主提供的房屋(包括住在工地上临时搭建的简易棚房),而自己租房居住的很少。
“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自己租房居住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多地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租房居住者已超过住单位宿舍的人数。”黄顺江介绍,但无论住单位集体宿舍,还是自己租房居住,农民工的住房条件通常都是城市里最差的:要么多人合住在一起,拥挤不堪;要么房子简陋或居住环境恶劣,如地下室、城中村、郊区农民房或简易棚房等。
“不同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月工资收入大多在2000元左右。农民工的住房支出每月200元至300元,占其工资收入的20%左右。”黄顺江说,另外,农民工工作不稳定,多是临时性的,需要经常转换工作。而在他们转换工作的间隙,是没有收入的。而且,农民工的工资大多是计时或计件,在停工、歇工或假日期间是没有收入的。这就迫使他们必须节制支出,留存相当一部分钱,以维持无收入时段的基本生活。
“睡在工棚、睡在地上,我都可以忍,但我担心的是以后我的孩子也要这么忍吗?不想让孩子当留守儿童,就把他接到了北京。现在有时候住在他妈的宿舍,有时候住在我的宿舍,但大了以后怎么办,在哪写作业?难道一辈子住这样的房?还是像报纸里写的住在地下室甚至是地下管道?”在记者的采访中,在京务工的“60后”农民工张良向记者抱怨说。
“要想改善农民工的住房条件,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黄顺江说,农民工应被当作市民社会中的一员,将其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地加以解决。
2013年《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0》通过调研发现,不同群体的农民工对解决住房问题的期望方式存在较大差别:低收入农民工倾向政府修建低廉租金房,或政府给予政策、由用工单位建造宿舍;而高收入农民工更愿意通过市场自行解决,希望单位提供住房补贴,政府给予财税和金融支持,提高支付能力。
不过,黄顺江也表示说,政府的财力毕竟有限,仅各个城市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难题就解决不了,尚不能完全顾及所有农民工。
“目前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农房,缓解农民工的住房难题。所谓农房,是指城市内部(城中村)或周边郊区农村的房屋。由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这些村庄在空间地域上已与城市联结在一起,甚至被城市包围,成为市区的一部分。而这些村庄上的房屋,虽然仍属于农村房屋,但实际上已进入城市住房之列。”黄顺江说,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政策,农村房屋不能进入城市住房市场。因而,农房就成为城市住房市场上的一个灰色地带。可以说,任何一个城市,这一灰色地带都是存在的。尤其是在大城市周边,都存在着一个长期潜行且规模巨大的农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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