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处大型工地,50多名民工就住在地下室里。地下室面积很大,用彩条布和模板隔起来后,形成一间间小房子,里面摆满了一张张床,男民工住外面,女民工住里头,男民工约40多人,女民工约10多人。
改善农民工简陋的居住条件,不仅是农民工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目前,我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接近1.5亿人,大部分在城镇就业。未来 20年我国还将有4亿左右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加上现有的农民工,会有上亿个家庭在城市居住。所以,政府应逐步考虑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从财务 数据上看,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支出也不算高。根据《2009-2011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我国廉租房的保障范围约为5%,我们按照5%城镇 困难户的劳均月收入1100元的标准进行测算,2009年全国1.45亿外出农民工中,仅有4500万(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31%)的农民符合这一标准。 根据全国人大一项调研数据,每套廉租房的建设成本约为7.9万元,折算下来政府为每个农民工大约需要投入1.1万元,而这笔投入又是可以分摊到多年的。
住房不仅仅是遮风避雨的物质空间,它决定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交往空间,为社会民众获得各种城市资源、积累人力资本、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提供机会。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政府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应允许企业自 建职工集资房,并在土地、税费上给予政策支持,如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低息长期的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等;二是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消除相关制度壁 垒,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建立农民工城市公共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对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农民工,不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还可降 低其购房首付款的比例,延长还款期限,给予契税优惠等;三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房租如果暴涨政府应适度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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