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铮 通讯员张艳君)今年以来,我市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和完善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统领,全力扩大城镇就业,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截至4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63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3.26%;失业人员再就业4404人,完成39.3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33人,完成29.26%。农牧民转移就业56417人,完成75.22%。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39808人,完成70.77%。
为切实做好今年就业工作,我市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内蒙古森工集团厂办大集体“4050”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情况和2003-2011年全市公益性岗位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各旗市区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调研。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市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0549本(不含满洲里市);发放小额贷款80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1.69%;扶持299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全市援助登记的74户零就业家庭的84名成员实现就业,其中自谋职业17人、单位招用27人、其他形式安置40人;享受小额贷款政策两人,参加培训41人。
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我市全力推进旗市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截至4月底,全市城镇就业技能培训433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4.43%,培训后实现就业4060人,完成39.80%;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677人,完成27.95%。全市举办创业培训班42期,培训1040人,完成36.62%;培训后成功创业645人,完成的45.42%,带动就业1838人,完成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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