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金钢)2012年,哈尔滨市将采取措施实现城镇新就业11.7万人,新增就业10.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哈市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哈市将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按工期进行分类,为大项目提供用工服务,使项目建设成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民营经济及各种服务业发展,使其成为带动就业增长的主渠道。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已经在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重新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再上岗,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化。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提供充足见习岗位,继续开展“三支一扶”,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85%以上。开展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活动,推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职业介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推进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工就业。
大力推进“五大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程、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工程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的同时,重点实施高端人才创业和自主择业工程,加大税收减免、资金、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服务等扶持力度,鼓励各类群体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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