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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副省长:为农民工提供十“有”权利


元旦前夕,浙江举办了一次“民工发展与社会和谐”专题论坛,探讨“同在蓝天下,共享冬日暖阳”的话题。浙江副省长陈加元在论坛上提出了为农民工提供十个“有”的目标。

浙江是一个“进多出少”的劳务输入大省。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全省登记在册流动人口总数达2215.1万人,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二位。

陈加元在论坛上提出的十个“有”的目标是:农民工就业有岗位、劳动有合同、参保有办法、生产有安全、子女有教育、居住有场所、健康有服务、生活有文 化、维权有渠道、发展有舞台。他指出,浙江吸引了全国近十分之一的民工就业。当前,民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这一主线,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农民工“十有”目标。

记者获悉,目前浙江省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4.1%;农民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 583.15万人、434.07万人、716.22万人、426.82万人;全省劳动监察部门2011年共帮助12.5万名劳动者(其中农民工7.68万 名)追偿工资待遇4.98亿元;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以农民工为主的争议案件27500多件,结案率超过95%;完成外来务工农民工技能培训超过30万人次。

2011年,浙江省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先试后推的原则,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农民工群体中的扩面,支持农民工贷款购房或通过市场租赁住房。与此同时,各地也积极引导鼓励社会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民工公寓,解决了一部分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浙江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需要。2011年,全省共有1192243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81.5%;在民办 学校就读的占18.5%。

论坛上,广厦集团为100名品学兼优的广厦困难民工子弟发放了50万元资助款物。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明还公布了一项《民工成长工程》:5年中,广厦出资500万元用于民工家庭的助学帮扶;建设百所标准化民工学校;培养千名各类民工技术人才;提拔千名民工走上各类管理岗位;民工社会保障;健康关怀;建立百所文化活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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