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就业工作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思路,以实现城乡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改善民 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为保障,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倡导绿色就业,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 市场,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二五”开局良好。
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88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05.2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5.56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 88.91%,就业率61.3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7%;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已就业9.42万人,就业率96.1%;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9.3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3%,就业率59.28%;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9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8.20%。
一、就业工作运行情况
本市首部地方性就业法规即将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7月20日、11月17日对《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并将于12月第 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规定(草案)》重点解决本市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将本市近年来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困难群体 就业等方面的成熟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现促进本市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和工作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
22.7万名农村劳动力首批纳入就业失业管理范围。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定出台《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开始发放全国 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此基础上,2011年还将建设征地、土地储备或腾退、整建制农转非、山区搬迁、绿化隔离等城市化建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 失业登记范围,享受城镇促进就业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5.28万份;首批认定城市化建设地区164个行政村,将22.7万名农 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范围。
出台政策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 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清除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机制 性障碍,优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大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家政服务业发展迎来新契机。印发《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分别从鼓励实行员工制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扶持力 度、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7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配套出台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22万元。截至10月底,依托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全市完成创业培训1.02万人,其中失业人员7117人;发放小额担 保贷款145笔、3422万元;帮扶1.25万人实现创业;带动3.1万人实现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和带动就业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 228.1%、208.3%和129.2%。制定并即将印发《北京市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办法在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创业 培训范围等8个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为本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帮扶困难地区6000余名劳动者实现就业。印发《关于促进就业困难地区城乡劳动者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 庆、石景山和丰台等8个区县确定为就业困难地区,并加大对困难地区出台促进就业政策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 75%。截至目前,共拨付困难地区2010年度帮扶资金1571.79万元,帮助6076名劳动者实现就业。
失业人员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11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分别于1月1日和7月1日进行了两次调整,每档上调150元,增幅为21.87%。出 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领金人员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待遇。领金人员参保标准为全国最高,并实现了参保不缴费、年限 可累积、看病可刷卡、待遇大幅提。目前,已有3.29万名领金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591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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