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就业工作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思路,以实现城乡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改善民 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为保障,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倡导绿色就业,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 市场,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二五”开局良好。
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88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05.2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5.56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 88.91%,就业率61.3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7%;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已就业9.42万人,就业率96.1%;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9.3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3%,就业率59.28%;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9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8.20%。
一、就业工作运行情况
本市首部地方性就业法规即将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7月20日、11月17日对《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并将于12月第 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规定(草案)》重点解决本市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将本市近年来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困难群体 就业等方面的成熟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现促进本市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和工作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
22.7万名农村劳动力首批纳入就业失业管理范围。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定出台《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开始发放全国 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此基础上,2011年还将建设征地、土地储备或腾退、整建制农转非、山区搬迁、绿化隔离等城市化建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 失业登记范围,享受城镇促进就业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5.28万份;首批认定城市化建设地区164个行政村,将22.7万名农 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范围。
出台政策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 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清除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机制 性障碍,优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大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家政服务业发展迎来新契机。印发《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分别从鼓励实行员工制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扶持力 度、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7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配套出台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22万元。截至10月底,依托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全市完成创业培训1.02万人,其中失业人员7117人;发放小额担 保贷款145笔、3422万元;帮扶1.25万人实现创业;带动3.1万人实现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和带动就业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 228.1%、208.3%和129.2%。制定并即将印发《北京市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办法在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创业 培训范围等8个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为本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帮扶困难地区6000余名劳动者实现就业。印发《关于促进就业困难地区城乡劳动者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 庆、石景山和丰台等8个区县确定为就业困难地区,并加大对困难地区出台促进就业政策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 75%。截至目前,共拨付困难地区2010年度帮扶资金1571.79万元,帮助6076名劳动者实现就业。
失业人员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11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分别于1月1日和7月1日进行了两次调整,每档上调150元,增幅为21.87%。出 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领金人员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待遇。领金人员参保标准为全国最高,并实现了参保不缴费、年限 可累积、看病可刷卡、待遇大幅提。目前,已有3.29万名领金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5912.81万元。
流动人员档案实现统一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市场流动人员档案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启用行政许可标准文书和公章,有效规范了人力资 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统一向社会发布全市小型定期招聘会审批通告,有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规范发展;统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进一步规范了 市场的基础管理工作。
本市327个社区(村)的完成就业信息系统连通。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建设进展顺利。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由业务经办逐步向业务监管过渡,系统功能日趋 完善,业务互动逐步加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完成327个社区(村)的系统连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短信平台顺利搭建,在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通过短 信平台共向4574名服务对象发布了信息10.5万条。
人力资源市场继续保持良性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服务领域和功能不断拓展,城乡布局进一步合理,业态发展日益多样化,非公 有制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一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目前,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达 1057家,从业人员1.3万人,服务业产值200亿元。
千余场招聘会提供岗位33万个。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就业专项活动成效显著。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 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活动,通过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举办招聘洽谈会1000余场, 提供就业岗位33万个。二是大学生就业服务不断丰富。各区县普遍完善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体系,通过短信平台、官方微博、IC卡信息采集、远程面试、 职业测评等多种手段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三是服务能力建设效果明显。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2011年北京市‘春晖杯’职业指导技能大赛”,历时4个多 月,报名参赛2600余人。通过大赛,一批优秀的职业指导工作者脱颖而出,达到了‘以赛推广、以赛代训、以赛选材’的目的。
全市近1/4的街乡申报充分就业地区。在总结近年充分就业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完善了创建标准体 系,明确了认定程序,增加了社会公示环节,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地区创建。目前,各区县正在积极开展申报、初审工作,已 有4503个社区(村)、77个街道(乡镇)申报充分就业地区,分别占全市社区(村)、街道(乡镇)总数的69%、24%。市人力社保局将在2012年初 对充分就业地区进行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2011年充分就业地区名单。
二、2012年重点就业工作
2012年,预计本市就业总量矛盾持续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但就业形势将保持总体平稳。2012年就业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 36万人;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万人;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经认定的就业 特困人员全部得到“托底”安置;扶持创业0.6万人,带动就业2.4万人,努力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构建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在将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分析系 统。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完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者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等各 类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消除城乡劳动者在缴费、享受待遇标准、支付渠道等方面的差别。继续推进绿色就业行动计划,发挥政策集成效能,指导各区县结合 区域特点及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就业工作,力争全年促进1万名本市城乡劳动力实现绿色就业。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一产从业人员员工化,推动在 一产从业的农村劳动力与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享受稳定工资收入,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研究制订社会公共就业岗位的开发征集办法,鼓励各类社会公 共管理服务岗位优先招用重点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效能。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以创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完 善、业务流程优化为重点,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建立政府和商业银行合作的小额担保贷款放款和风险 补偿新模式。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考核奖励机制,提高经办银行、担保公司和贷款受理部门的 工作积极性。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将本市应届和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纳入补贴范围。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优质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专 业化服务,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健全援助制度,营造热爱劳动积极就业的文化氛围。全面加强就业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工作,在全社会广泛 宣传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和劳动光荣、激情创业的文化理念,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研究建立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评估认定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地区就业环 境以及城乡劳动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职业素质条件等,统一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标准和评定、发布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规范化的动态管理服务及精细化的就业 援助,提高基层就业促进工作的实际效率。研究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动态管理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和基层促进就业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从过程、结果和对象三个方面客观 评价基层促进就业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离校前后就 业服务衔接,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就业帮扶体系,确保实现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的目标。创新大学生村官工作,进一步拓展大学生村官的工 作领域,加大农村文化、信贷等工作力度,研究村官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优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引进工作,加强对文化建设领域的重点倾斜,优化引进结 构,完善培养和跟踪考核机制,扶持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迅速成长为首都经济文化建设急需的成熟型人才。继续深入推进就业服务进校园工作,引导毕业生认识形势、 了解政策、转变观念,加强就业见习、网络招聘等就业服务手段,帮助广大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提升就业质量。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加强对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后服务需求、青年失业群体就业需求的调查,研究制定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将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列为就业重点援助对象。
营造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进程,修改完善《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启动《条例》 相关配套规章的起草工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业务整合贯通,进一步健全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积极吸引多种资本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设,打 造一批优秀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开展机构等级评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规范发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搭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加强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险系统的信息交换,提高信息利用率。
丰富服务手段,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文化单位和文化人才,举办以促进文化人才交流为主题的专场招聘会,加 大针对文化单位的服务力度,提供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社会保险代办等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全力做好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服务效果跟踪,了解掌握 服务效果及就业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切实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室试点建设工作,整合公共就业服务优势资源,引入首席专家工作 机制,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优惠政策扶持等措施有机衔接起来,为服务对象提供立体式、个性化、持续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