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7日讯(记者代朗)长期以来就业援助工作重城镇轻农村的情况将在成都得到改变。记者4月17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全域成都实现“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村和社区,把就业困难人员“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帮助就业”的社会承诺扩大到全域成都城乡所有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者。
不挑不选包就业承诺扩大到全域成都
成都市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因其顺应时代和改革发展的需要,剥离了附着在户籍之上城乡公共服务和福利的差别,而被称为“最彻底”的户籍改革。其中提出,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到2011年底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援助扶持制度。
为做好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后的就业服务工作,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成都此次就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工作出台的《意见》,提出了若干措施夯实就业服务基层基础平台。
《意见》提出,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固定服务场所,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并负责对有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就失业登记、就业政策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各项就失业实名管理服务,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服务中心(站)将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实行1年内提供3次推荐就业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的“3+1”就业服务制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同时,《意见》强化延伸了就业援助“962110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重点将“962110工作平台”延伸到村(社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对所有求助就业岗位的人员建立登记、回访、跟踪的工作程序,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帮助就业”的社会承诺扩大到全域成都城乡所有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据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帮助就业”主要针对城市就业困难人员,此次出台的《意见》扩大了覆盖范围,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援助,轻农村居民的就业援助的情况将得到改变,农村居民将享受到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兑现周期缩短到一个月
《意见》提出,要缩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进一步扩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兑现周期从现在的2个月缩短到1个月,做到当月申报次月领取。
据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还明确了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措施,将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模拟训练,提升其创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扩大生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融资贷款,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为拓展就业服务信息发布渠道,《意见》提出,将通过全市就业工作网络,确保就业政策、岗位、培训等信息在村(社区)同步发布,服务项目、社会承诺送到每家每户;通过通讯网络、社会媒体等覆盖面宽、传播迅速的现代手段,拓展全社会了解就业政策、关注就业形势、参与就业工作的渠道。
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就业率将达九成以上
创新培训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岗位收集制度,并根据产业、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制订培训计划,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同时,针对我市非农产业失业下岗人员、农业产业季节性待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不同人群对培训的需求以及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分类培训。初级培训免费学技术,强化中、高级培训并给予补助,提高培训者就业竞争力。继续执行就业培训券制度,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培训时间,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根据《意见》提出的措施和目标,全市人社、农业、工业、建设、财政、公安、民政、商务、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合作,将继续实施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确保培训合格率从85%以上提高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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