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12月7日讯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县人社局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以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重点,强化四项措施,力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683人,占目标 4500人的170.7%,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72人;困难群体再就业704人, 占目标500人的140.8%;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
加强政策宣传。采取与县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录制专题片、跟踪采访、街头集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政策,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加强部门协调。县人社局组织人员主动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空岗情况,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就业机会,并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技能培训。在教学管理上,针对下岗失业人员不同年龄和文化层次,区别情况,具体指导,重点帮扶,本期学不会,可继续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直到学会为止;在教师选用上,严格按有关规定,选用了既精通理论又熟悉实践的“双师型”教师,进行手把手技术传授;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灵活开办了上午班、下午班、周日班等,下岗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由选择培训时间。
加强跟踪服务。专设了咨询服务窗口和服务热线,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好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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