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大嫂工作坊的管理相对灵活松散,采取集中加工与发外加工相结合的形式,让参加就业的群众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现灵活就业。而在中山最新出台的《中山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则对就业困难人员有了更明确的认定。
今年43岁的苏平兰是港口镇中南村白花10队的村民,此前她靠打散工每月只能赚取数百元维持生活。自从社区办起“就业工作坊”,苏平兰和几个邻居一起报名参加了农业技术培训,并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如今苏平兰的月工资已经翻了两倍。
事实上,苏姨今天过上较为幸福的生活,仅仅是中山大力推进社区就业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的一个缩影。自2006年5月以“大嫂工作坊”、“企业社区车间”等形式,探索通过社区就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以来,至今年7月全市已成立社区就业基地127个,吸纳和带动1万多名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
难能可贵的是,这数年里中山各级财政对社区就业的扶持可谓是不遗余力,乃至于不少外市调研者在深入了解中山的社区就业制度后不禁坦言:“这真是一项真心实意为群众的好政策。”
关键词:
财政大力补贴
政策摘要:
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镇区,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岗位补贴由当地财政全额负担,补贴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余镇区按市镇两级6:4分别分担。镇区所负担资金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各镇区实际已发生应负担数据,通过税收返还进行扣收。
作为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举措,自2006年开始中山就在积极发展包括“大嫂工作坊”、“社区车间”在内的各种社区就业方式,并出台了众多扶持政策,成效相当显著。
在这些政策当中,对社区就业推动力度最大的,无疑是一个个有力高效的执行政策。为了将社区就业这一推进就业思路执行到底,从市级层面到各个镇区,都是费尽心思。
例如,火炬区出台了《资助农民就业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石岐区制定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等配套文件,小榄镇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以及“以酬代补”机制,黄圃镇实行“人手不够,政府安排;经费使用,政府支持;企业对接,政府协调”的做法。政策的落实到位,大大促进了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深入推进社区就业,今年6月中山再次出台了《中山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扶持政策实施办法》,试图推动和规范社区(村)一级设立社区工作坊(大嫂工作坊)、企业社区车间等灵活就业场所。在这一新规当中,经费补贴与资金监管同样摆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经费补贴这项规定中指出,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免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且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除外)月收入达400元以上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场地费、办公费等运作经费补贴。
而在资金监管上则明确,社区就业服务基地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骗取、套取或贪污、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纪责任。
此外,为了增强镇一级的积极性,在此次办法中还明确指出,除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镇区外,其余镇区按市镇两级6:4分别分担。镇区所负担资金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各镇区实际已发生应负担数据,通过税收返还进行扣收。
关键词:
基地认定条件
政策摘要:
以企业社区车间、大嫂工作坊、农业工作坊、家政服务坊、残疾人就业基地等不同形式,设立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场所,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免费为持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来料加工、园林绿化等灵活就业岗位,依法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均可申请设立社区就业服务基地。
中山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工作是始于2006年的“大嫂工作坊”制度。实际上,在这四年间为了帮助更多困难群体就业,中山先后涌现出了相当多的运营模式。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8月,全市已成立非赢利就业实体127个,吸纳和带动1万多名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
这些模式包括在许多镇区广泛推行的“大嫂工作坊”模式。即针对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学历低、技能差、年龄大、需要照顾家庭等特点,鼓励、支持基层农村、社区开办以简易手工加工为主业的“大嫂工作坊”,为基层农村、社区的妇女、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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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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