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六、加强城镇中小学规划建设。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把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就学、配套建设”的原则,组织教育、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科学预测城镇化进程的基础上,根据包括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情况,编制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市辖区须报省辖市政府审批),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教育、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及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市、县级政府应当按照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配套新建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七、加强城镇薄弱学校改造。要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从2010年起,启动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每年改造300所中小学,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此项工程以省辖市、县(市、区)为主实施。省财政将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辖市给予适当奖励,省级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建设。

八、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教育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针对城镇学校大量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城乡不同学段学生数变化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空编不补和挪用教职工编制。确需增加编制的地方,按照突出重点、从严从紧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增加附加编制,相应增加的教师工资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同时,在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城市市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和教师交流力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九、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把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义务教育 强化 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