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济南讯 5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统一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上报就业方案和签发《报到证》时间6月10日至7月8日。具体上报方式为: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学校”)就业方案编制完成后,进入“上报就业方案锁定”栏目,点击“锁定就业方案数据”按钮,完成就业方案上报工作。今年,我省首设虚假就业信息举报专栏,维护就业率的真实性。严禁各学校以扣发毕业证、报到证等为由,让毕业生签假协议、造假证明,追求虚假就业率。
据介绍,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其中,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含毕业生使用网上“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并存档协议书;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校使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审核后直接录入。
同时,对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派遣条件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须提供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再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申请出国学习的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灵活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暂不就业的,写出暂不就业申请等。
省人社厅要求,各学校在编制就业方案时,对因审核不认真出现错派、误派的,由学校负责。对伪造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相应扣减毕业生就业率。签发《报到证》期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协议书鉴证工作。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需调整改派的,8月16日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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