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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返乡女农民工生存发展情况调研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滞后。女农民工返乡前大都在在沿海地区从事外贸服装加工、制鞋、玩具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高于传统产业收入,所以返乡后大都不愿再从事农业种养植等传统行业。同时,由于返乡后就业观念没有及时转变,多数人也不愿意在当地从事家政等服务行业。据调查,宜宾家政从业人员存在较大缺口,但仅有24%的返乡女农民工愿意进城从事家政服务。

  2、择业竞争力差。返乡女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对科技知识接受能力不强,在外打工时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体力劳动或在服务业从事简单的劳动,技能水平普遍不高,而当地一些企业的招工条件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这使得许多没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女农民工被挡在了就业大门之外。

  3、缺乏创业基础。一是缺乏创业能力。女农民工返乡前,大都在工厂、企业打工,缺乏创业意识和危机意识,失业返乡后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有限,又缺乏创业知识的积累,因此不具备创业的能力。二是缺少创业项目。部分想在家创业的女农民工虽然有良好的愿望,希望在种植业、养殖业上有所发展,或经商办企业,但由于对市场需求不了解,创业项目难选择,不敢去干。三是缺少创业资金。女农民工在外务工收入主要用于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等家庭开支,结余很少,大多数人没有多余存款,返乡后有创业打算,但由于缺少资金,只好作罢。

  4、参政意识淡薄。受几千年来形成的“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习惯依附于男性,相当一部分返乡妇女既缺乏竞争意识,又缺乏参政议政意识。据调查,有70%以上的返乡妇女认为“女性当村干部比男性更困难”,仅有29.3%的返乡妇女愿意去参加村委会竞选。究其原因,一方面她们返乡后主要将精力用在照顾孩子和老人、做家务等家庭事务上,较少参与到村民代表、村民会议等“公共领域”,参政经验不足。另一方面返乡妇女的素质技能偏低,带领全村发展致富能力有限,难以获得农村群众的积极拥护。

  三、思考建议

  1、加强正面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进行心理疏导。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让返乡妇女了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了解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引导她们坚定信心、转变观念、积极应对。二是树立先进典型。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的先进创业故事,积极开展科技致富女能手、创业女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激励返乡妇女积极创业。三是给予人文关怀。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帮助解决诸如子女返乡入学、住房、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形成全社会关心返乡女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四是丰富文化生活。要根据返乡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返乡妇女成为农村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五是营造参政环境。要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农村,从政策上给予女性在家庭外发展的空间,鼓励她们参与村内的一些行政性事务。

  2、提供多元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加大扶持,形成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合力。一是创业资金扶持。各级妇联要大力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制定细化《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瓶颈,帮助妇女运用小额贷款创业发展、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扶持。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通过移民妇女发展、“母亲健康快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惠民项目实施,带动和促进返乡妇女发展。三是结对扶持。各级妇联要深入开展“岗村联创”活动,通过巾帼文明岗与返乡妇女结对,帮助贫困返乡妇女尽快摆脱困境,实现就业。四是整合资源扶持。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对吸纳返乡女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政策扶持。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部门要及时掌握返乡女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确保返乡女农民工再就业后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生活住房等方面享受到普通居民一样的待遇。各类人才交流机构、职业中介组织要主动出击,与本地或外地大型企业、单位联系,及时公布岗位需求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和就业平台,实现返乡女农民工本地或异地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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