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0月21日《经济参考报》文“无地农民工:抓得到的现在,看不见的未来”后,深以为然。文中说,记者在安徽、江苏等地采访中了解到,新生代农民工中已经出现一个特殊群体:“无地农民工”。如果这个群体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无论滞留城市还是回到农村,都可能面临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其实,人们早就看到了“无地农民工”的普遍存在,也清楚这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社会现象与社会群体。只是虽不断有媒体、学者等明智人士的呼吁,但农民工无地失地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与解决,反而有逐年扩大趋势,以至于出现了如文中所说“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怎不令人揪心?!
“无地农民”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计划外超生人口,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未能分到集体土地;二是“农村土地30年不动”政策实施后的新生儿。“无地农民”长大成人外出务工,就成了“无地农民工”。目前已具有相当规模,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一群体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并将分化为三类:第一类少数幸运者能在城市定居并成为市民;第二类即使青春消逝后失业,因已习惯城市生活不愿再回农村,成为新一代“无产者”;第三类“认命” 返回农村,或耕种父母亲属的土地,或租种他人土地,以了残生。显然,后两类人将占绝大多数。当他们丧失劳动力时,不管滞留城市还是返回农村,他们的未来生活保障和养老问题都将面临难题,任其发展,就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值得注意得是,“无地农民”和失地农民不同。因城市化进程出现的失地农民是显性的,不仅有一笔土地补偿款,还会被政府纳入城镇人口保障体系。但“无地农民”却处于隐性状态,无法享受到政府的额外关照和重视。这是一群游走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候鸟,永远也找不到长久驻留的栖息地。
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在成长的农民工二代、三代们,影响将更为深远。他们很容易成为失去人生方向而又无所适从的群体。从历史传承和现实制度看,他们虽仍属“ 农民”,但田地只是幼时的记忆、父母的故事。其次,他们虽长在城市,但又与真正的市民有“本质”区别,不仅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与福利,而且经常要在用工待遇与报酬方面遭受歧视。无地便无根,无业便无靠。无地可种和无业可就,使这一部分人具有游民化特征。导致他们的行为往往失范失当,有人则以贬义的方式加以指称,如“游子哥”、“二流子”等。
经济基础决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任何一个群体的诞生和存在都将带有当时社会的烙印。这批人既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也缺乏城市的规范,就将既具革命性,也具有破坏性。正如著名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所说,当时的中国“还有数量不小的游民无产阶级,为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和失去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并认为 “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
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高度重视“无地农民工”问题,并进行有效处理。相信只要有了一种相对公平、公正与合理的制度化出路,广大无地失地农民工不仅不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而且仍旧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主力军。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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