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09年度,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力度,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
2008年以来,大连市妇女实现就业10.5万人,占就业总量的51%;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女性占50%以上;女性再就业率达到6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2009年5月末,全市参保单位37380户,参保人数104.7万人(其中女职工41.9万人),参保率达98%,生育保险历年累计结余8609万元(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生育保险基金)。今年1至5月,生育基金收8506万元,支出6901万元,享受人数12656人。2008年至2009年5月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书面资料审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1万户,发现398户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权益问题,涉及女职工6365人,童工6名,现已全部依法纠正。
为促进女性权益的保障,劳动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促进妇女就业。2008年以来,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民新政策,加大了对女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和妇女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把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作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重要举措,从调查研究、做出部署,再到媒体宣传、会议推动、工作通报、督促检查等,环环紧扣、层层深入,推动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2008年以来,共为妇女提供各类社会保险补贴4亿元;减免各项税费758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58万元。
二是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积极扶持妇女创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市、区、街三级妇女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实施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培训、扶持“创业明星”和“创业品牌”、创业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鼓励各地区对妇女创业工作通过采取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提供创业摊位、对困难人员免费准入、建立失业人员创业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创业带头人奖励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连续成功举办了七届创业项目洽谈会,通过广泛宣传创业项目、树立妇女创业典型和出台扶持妇女创业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就业、促进妇女创业的良好氛围。2008年以来,全市实现妇女创业就业1.9万人,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1392人,带动就业8355人。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力度。坚持把妇女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妇女就业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爱心助推再就业”、“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对大龄女性、“零就业家庭”妇女等就业困难妇女提供专项的就业援助服务。提出了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和零就业家庭妇女在认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实现就业和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针对妇女就业的难点问题和大连市实际,对大龄就业困难妇女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妇女;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困难妇女就业。2008年至今,全市大龄困难妇女实现就业4477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四是城乡妇女平等就业环境逐步形成。2008年,将农村富余人员纳入统计范围,为准确掌握城乡妇女就业状况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城乡妇女开放,对登记求职的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实行免费的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充分发挥新建外来劳动力市场在招工洽谈、零工候业、知识培训、信息传递等方面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包括妇女在内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进城务工农民、技能劳动者、新成长劳动力,分别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介会等专项行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五是生育保险平稳运行。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大连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已15年。从整体上看,生育保险运行平稳,较好保障了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大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今年5月末,全市参保单位37380户,参保人数104.7万人(其中女职工41.9万人),参保率达98%,生育保险历年累计结余8609万元(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生育保险基金)。今年1至5月,生育基金收8506万元,支出6901万元,享受人数126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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