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09年度,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力度,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
2008年以来,大连市妇女实现就业10.5万人,占就业总量的51%;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女性占50%以上;女性再就业率达到6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2009年5月末,全市参保单位37380户,参保人数104.7万人(其中女职工41.9万人),参保率达98%,生育保险历年累计结余8609万元(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生育保险基金)。今年1至5月,生育基金收8506万元,支出6901万元,享受人数12656人。2008年至2009年5月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书面资料审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1万户,发现398户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权益问题,涉及女职工6365人,童工6名,现已全部依法纠正。
为促进女性权益的保障,劳动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促进妇女就业。2008年以来,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民新政策,加大了对女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和妇女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把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作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重要举措,从调查研究、做出部署,再到媒体宣传、会议推动、工作通报、督促检查等,环环紧扣、层层深入,推动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2008年以来,共为妇女提供各类社会保险补贴4亿元;减免各项税费758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58万元。
二是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积极扶持妇女创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市、区、街三级妇女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实施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培训、扶持“创业明星”和“创业品牌”、创业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鼓励各地区对妇女创业工作通过采取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提供创业摊位、对困难人员免费准入、建立失业人员创业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创业带头人奖励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连续成功举办了七届创业项目洽谈会,通过广泛宣传创业项目、树立妇女创业典型和出台扶持妇女创业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就业、促进妇女创业的良好氛围。2008年以来,全市实现妇女创业就业1.9万人,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1392人,带动就业8355人。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力度。坚持把妇女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妇女就业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爱心助推再就业”、“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对大龄女性、“零就业家庭”妇女等就业困难妇女提供专项的就业援助服务。提出了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和零就业家庭妇女在认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实现就业和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针对妇女就业的难点问题和大连市实际,对大龄就业困难妇女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妇女;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困难妇女就业。2008年至今,全市大龄困难妇女实现就业4477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四是城乡妇女平等就业环境逐步形成。2008年,将农村富余人员纳入统计范围,为准确掌握城乡妇女就业状况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城乡妇女开放,对登记求职的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实行免费的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充分发挥新建外来劳动力市场在招工洽谈、零工候业、知识培训、信息传递等方面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包括妇女在内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进城务工农民、技能劳动者、新成长劳动力,分别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介会等专项行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五是生育保险平稳运行。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大连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已15年。从整体上看,生育保险运行平稳,较好保障了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大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今年5月末,全市参保单位37380户,参保人数104.7万人(其中女职工41.9万人),参保率达98%,生育保险历年累计结余8609万元(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生育保险基金)。今年1至5月,生育基金收8506万元,支出6901万元,享受人数12656人。
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大连市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关于调整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4]4号)、《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劳发[2004]97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大劳发[2007]105号),这些文件的出台规范了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较好保障了女职工权益。
六是加强对使用女职工较多企业的检查,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在巡查中以甘井子区、金州区、沙河口区和旅顺口区4个地区为重点,突出女职工从业较多的服装加工、水产品加工、餐饮服务5个重点行业。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对辖区用人单位拖欠女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作用,积极化解劳资纠纷。通过两级管理网格,为783名女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5.7万元,为109名女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为女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1万元。
七是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每年二季度,都会组织全市开展妇女儿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大力打击侵害女工权益等劳动违法行为。检查内容涉及合同、工资、保险、作息休假、女职工“三期”保护、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各个方面,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与日常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工作相结合,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每年在“三八”、“六一”期间,组织全市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女职工现场解答有关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单2万份。通过劳动保障网、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实行妇女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
九是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的技能培训。2008年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理的培训机构大连市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共培训各类人员4109人,其中妇女参加培训的人数为3216人,占总培训人数的78.26%,培训专业主要集中在营业员、收银员、餐厅、客户服务员等三产方面。从培训人员中妇女参加培训的情况来看有几个特点:妇女参加培训的比例大,说明妇女求职欲望大、就业矛盾比较突出。培训的专业主要来自三产专业,就业岗位均为商业服务类岗位。98%以上的妇女是先找就业岗位,后参加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妇女的年龄95%以上集中在22岁至35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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