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巩固经济发展企稳向好势头的实践中,一定要继续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开拓新的就业岗位,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努力开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和再就业,关系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只有积极促进就业,让广大劳动者安居乐业,我们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有积极促进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并通过就业不断增加人们的收入,才能让人民群众充分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为扩大消费需求奠定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在就业再就业工作实践中,总结和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帮扶到位、服务到位,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一方面,要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推进结构升级和扶持就业创业相协调,进一步增强经济竞争优势和吸纳就业能力。要继续加大对“三农”、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效引导结构调整。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出现的新情况,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采取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扶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措施,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和农村内部增收空间。要继续推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另一方面,要努力探索新思路、借鉴好做法、谋划新举措。比如,对于高校毕业生,可以考虑利用一些重大的科研专项和学校的科研专项吸收参加,延长他们在学校学习和研究相结合的时间,这样既能解决他们工作问题,还能为今后的实践打下基础。又如,对于农民工,可以考虑把农民工就业与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扩大内需措施结合起来,利用整体资源优势,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开辟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的新渠道。
具体来说,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应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转变观念,积极开展灵活就业。就业一直是全球性难题。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力大国,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状况长期存在。而且随着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还会进一步“挤出”和替代劳动力需求。另外,随着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固定的就业岗位有所减少,用人单位的用人方式更趋灵活,劳动者对就业的需求正日益多样化。这些因素在客观上要求就业观念、方式相应地转变。因此,广大择业者要充分认识就业形势,自觉转变择业观念,切实提高就业能力;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引导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灵活就业,是近年来国内外在解决就业问题实践过程中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当前,努力开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全方位促进就业岗位增长,应认真研究总结国内外在灵活就业方面取得的经验,因势利导,积极推动灵活就业进一步发展。推动灵活就业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择业人员及时转变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而且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灵活就业的服务。相关劳动、教育等部门要从加强就业观念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和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着手,引导人们转变就业观念,从政策上鼓励择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接送儿童、临时工、小时工等弹性灵活的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等措施,不断加强对灵活就业的服务,特别对那些从事独立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以及其他一些难以确定其劳动性质的,如家庭作坊的雇工、推销人员等,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从他们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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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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