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平建言,“工资指导线‘集体下调’,特别是向负增长方向调整,目前看绝对不适合在全国推广,各地调整工资指导线应当慎重行事。”他提出,各地首先要真实地反映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变化,其次要有一个综合、稳妥的考量,到底对经济复苏有没有好处,还要考虑是否会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应。“如果各省都‘集体下调’,对我们的经济是利少弊多,毕竟发布工资指导线是一种政府行为,尽管对市场对企业对求职者来说是一个参考,但有可能在劳动力市场并进而在消费市场上砸出水花”。
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各省下调工资增长基准线的看法相对比较乐观,她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金融危机期间,可以产生负增长,这样给企业减少一些压力,也使职工知道要分担风险;“如果从长期来看,作为一种引导,允许企业在某些年度出现负增长,这也是正常的。工资不一定全部都是逐年上涨,改善民生的路径除了直接增加工资,还有提高福利、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如果仅靠直接增加工资,还有很多负作用。”
新闻词典: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实施方式为: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而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
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步骤是:有关地区将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审核后,经地方政府审批,由地方政府(或其委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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