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基础性业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要深入基层,全面、主动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要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判断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要积极建立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根据本地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巩固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提高农机“三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以上内容摘自《关于2015年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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