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对经费支出、资产购置等项目,按照不同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一次性开支超过一万元的要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五万元的要向省农机局党组会议汇报,并定期向保监部门、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业务进展及经营报表,主动接受监管。
严格控制展业费用,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指导下,本着“办实事不求实惠”的原则,通过认真核算,县市区展业经费控制在13%以内,绩效奖金控制在3%以内,市州、省级经费分别控制在3%、12%以内。年度结余的资金,按照10%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除此全部作为会员权益由会员共享,按比例向会员返还,按期续保的,权益分配直接抵扣下年度互助保险会费。经核算,2013年度会员权益返还比例为互助保险会费的10%。
及时理赔 取信于民保险的生命在于群众的认可,在理赔的时率和效率。新化县某机手投入200元加入农机互助保险,今年初由于操作不当,翻车造成九级伤残,服务站在第一时间赶去救援并给予慰问,最终理赔20000元,他逢人便夸农机互助保险好。桂阳县某机手因旋耕机操作不当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400元,服务站接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责任事故划分,报省协会同意后直接理赔1200元,该机手十分感动,成了农机互助保险的义务宣传员。
湖南农机互助保险条款约定,负全部责任的,按10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补偿;负主要责任的,按7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补偿;负同等责任的,按5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补偿;负次要责任的,按3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补偿;机器作业损毁的,最高赔偿400倍,路上损毁的,最高赔偿250倍;死亡最高赔偿金12万元,最大限度减低农机手操作风险,为农机手分忧。不是大型、恶性事故,原则上要求15天之内理赔到位,1000元以内的直接赔付,1000元以上的报省协会同意后赔付,目前直接赔付率达40%以上。
链接:湖南省农机安全互保事故理赔案例
湖南省自2013年7月下旬正式启动农机安全保险工作,截至2013年9月30日,全省有14各市州81个县市区启动,共发展农机互助保险会员9856名,其中:参保拖拉机4645台,联合收割机3717台,其他农业机械1494台,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会费246.2万元。全省受理上报农机安全互保事故36起,其中:拖拉机事故23起,联合收割机事故13起;死亡1人,伤13人,受损农机18台,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目前,已完成理赔事故18起,交付补偿费2.17万元、救助金9000元。现将几起典型事故案例刊发如下。
案例一 永定区机手胡云违章载人翻车致人死亡案事故概况:张家界市永定区拖拉机驾驶人胡云,于2013年6月28日加入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缴纳互保会费550元。7月1日13时10分左右,胡云驾驶湘08-A2241(果福20DT)拖拉机人货混装(装载木材约200kg并违章乘坐4人),行驶至伍家湾村一下坡路段,因操作不当,拖拉机撞向路边山体,车上人员吴雨青(男)摔下车后被侧翻的拖拉机货箱压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施救与理赔:张家界市永定区会员服务站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前往县城施救、查勘,并报告协会张家界办事处和省协会,省市迅速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现场查勘、估损,该起事故施救费用和机车直接损失共计2080元,死者吴雨青系违章载人所致,不在互保责任范围,协会工作人员向机手作了详细说明。根据互助保险条款规定,省协会审定给予农机损失补偿费共计1358元,同时,考虑到胡云家庭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按照互助共济的原则,省协会决定对胡云给予5000元救济。该事故的补偿金、救济款共6358元,永定区会员服务站田绪尧主任一行专程送到胡云家中。
案例二 衡阳农机手刘贤军超载翻车损坏他人房屋案事故概况:2013年7月9日上午8时40分左右,衡阳县拖拉机手刘贤军(6月19日投保互助保险550元)驾驶湘04/E2349拖拉机,装载一车河沙从关市镇高门村运往关市街,途经本镇车头村祝福组上坡路段时,因车辆超载,制动失效,造成车辆后退侧翻、致肖恒军房屋受损。
事故施救与理赔:县会员服务站接到事故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勘,并先后三次前往事故现场、向受损人了解情况。经核实相关财产损失后,协会按互助保险条款规定补偿其1600元,并及时送到刘贤军手中。次日,刘贤军和他的妻子宁忠凤两人来到衡阳县会员服务站,送上“农机互保好,服务理赔快”锦旗一面,并感动地说:“感谢农机安全协会,互助补偿帮助我减少了事故损失,而且很及时,让我们机手在遇到困难时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今后,我逢人就宣传农机互助保险,让更多的农民机手成为农机安全协会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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