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梅 马铮
由全国人大农委、农业部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11月3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及地方农机管理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企业代表先后发言。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主持。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不断完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超过1200亿元,我国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工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2014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超过61%,比2004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全国农机总动力预计达到10.5亿千瓦,比2004年增加4.1亿千瓦,增长64%;装备结构加快向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方向发展,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保有量分别超过558万台、152万台和66万台,分别是2004年的5倍、3.7倍和9.8倍。水稻机械种植、收获水平分别从2004年的6%、27%,提高到现在的38%、81%,玉米机收水平从2%提高到55%。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面积分别超过1.2亿亩、1.5亿亩。农业生产方式进入了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青壮年农业劳动力短缺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张宝文在充分肯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成效后指出,农业机械化肩负着支撑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重任,能够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等现实问题,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和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功能。
张宝文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坚持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合力解决农机“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等关键问题,持续有效地调动和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不断夯实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开展农机化促进和管理工作。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发言中指出,10年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践证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农情、对农业机械化具有重要引领保障作用的兴农强农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的成效,是中央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合力推进的结果,也是广大农机化工作者辛勤付出、奋发拼搏的结果。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仍将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将越来越旺盛,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我国农业机械化仍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农业部门将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10周年为新起点,与有关部门一起依法推进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创新,以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着力点,以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为主攻点,以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支撑点,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和技术,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0%,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棉油糖等主要经济作物田间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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