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耀文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规范操作,严格监管,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截至5月31日,全国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1.6亿元,占中央第一批补贴资金200亿元的50.8%,补贴农机具225万台(套),受益农户153万户,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242亿元。其中,北京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上海、安徽、山东、青岛、湖北、青海、新疆等7个省(区、市)的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超过七成。主要做法如下:
制定实施意见 完善工作措施1月23日,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制定并发布了本地区实施方案和年度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今年的实施指导意见在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的基础上,着重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完善:一是大力推进操作方式创新试点。要求所有省都要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条件成熟的可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二是加严加密管理措施。在组织领导、宏观调控、规范操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细化实化强化了各项工作要求。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全面动员部署 层层落实责任2月26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近10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经验,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述了实施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要求,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突出了“坚定不移抓落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的主题。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统一思想认识,提出了全面抓好落实、促进政策实施的工作措施。目前,38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农垦)都层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突出补贴重点 助力农业生产为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农财两部鼓励各省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将补贴资金重点投向“春耕”“三夏”“双抢”急需的农机具。目前,全国用于补贴拖拉机、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栽植机械等的中央补贴资金分别达41.1亿元、27.8亿元、10.3亿元、6.8亿元,占已实施资金的84.6%。补贴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全国共投入2492万台(套)农机具进行春耕备耕作业,完成机耕、机播、机械浇灌作业面积分别为6.71亿亩、5.44亿亩、2.15亿亩;“三夏”农机跨区作业正在进行中,预计全国将投入1400万台(套)农机具参加抢收抢种作业,其中联合收割机将达53万台,冬小麦机收水平将超过92%,夏玉米机播水平将超过83%。
大力公开信息 主动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全方位公开信息,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年初,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中央媒体上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答记者问,联合印制20余万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免费发放到基层,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刊广泛宣传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巩固已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注重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的作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农业部已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了部级信息公开专栏,38个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均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成为政府发布补贴信息的权威平台和补贴信息网上公开的总出口。农业部全面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省正按规定形式公开全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将2012年实施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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