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辉
经过5年的探索和实践,黑龙江省组建的800多个现代农机合作社成为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的生力军。作为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的一面旗帜,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以下简称仁发农机合作社)仅用3年时间就从粗放管理、低效经营走上了依法治社、蓬勃发展之路。
以地入社 规模出效益2010年,仁发农机合作社正式运营时入社农户只有7户,自主经营土地1100亩,而这1100亩土地又是分割的47条。分散的地块令大农机无用武之地,当年合作社亏损170多万元。
痛定思痛,合作社成员们认识到,合作社的路必须这么走:让农民看到好处,形成合作社利益机制→农民带地入社→土地形成规模→大农机发挥作用→粮食增产增收→合作社产生效益→农民得到利益。
思路决定出路,大家立即讨论制定了“每亩350元作为保底分配,高出当地农户之间自行转包土地价格110元;国家补贴资金所产生的收入按当年入社成员平均分配等7条吸引农民入社措施。很快就有307户农民以土地入社,2011年仁发农机合作社自营土地达到1.5万亩。今年,仁发农机合作社入社成员已达到2436户,入社土地5万多亩。
利益分配 到最后一分钱农业合作社最敏感、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利益分配,这在仁发农机合作社已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在仁发农机合作社没有“未分配盈余”,这里的利益分配已分到了最后一分钱,所有资产都是社员共同的,因此社员们都说:“入社真好,钱和东西都是咱大家伙儿的。”
2011年,仁发农机合作社总收入达2700多万元,盈余1340多万元。合作社分配利益实现三步走,第一步兑付土地入社保底金;第二步按投资分红;第三步把国家补贴投入平均分配。这样农民平均每亩入社土地收益710元,远远高出当地土地出租收入。2012年,仁发农机合作社再上新台阶,入社土地亩均效益730元。
民主管理 生命之树常青民主管理是仁发农机合作社制胜的“法宝”之一。仁发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虽然是合作社的“当家人”,但合作社的重大决策并不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在这里凡是重大事项,都由理事会“拿点子”,再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不按出资额表决,最后由监事会全程监督。
由于仁发农机合作社成员之间财产关系十分清楚,因此社员们说:“合作社挣的每一分钱大家有份,花一分钱大家都知道,真是大家说了算。”除此之外合作社还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因此保障了成员的民主权利。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
一个成功合作社成功发展的关键是什么?是合作社是否能坚持分配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惠顾者、管理者都能得到相应的收益,在分配过程中,三者贡献都必须得到应有的体现,才能共同助推合作社发展。如果某一种贡献无法得到体现,那么这种贡献很可能就不会再继续下去,仁发农机合作社在处理这三者关系上,做得非常好。
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投资者、惠顾者、管理者三者的关系仍然要不断摸索。企业管理和个人管理不同,管理者的贡献要得到充分的体现,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二是合作社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延长产业链,发展初级农产品加工,这样收益会大大提高。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
作为一个现代农机合作社,仁发农机合作社的几个办社原则都值得学习。一是明晰合作社和成员的财产关系,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公积金量化到每个成员,合作社有支配权,成员有所有权。二是内部治理关系通过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层层赋权,一人一票,平等地实行合作社成员民主权利,使得合作社变成了大家的合作社。三是协调好了出资和土地入股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出资和土地入股之间的关系,是办好合作社的关键。仁发农机合作社找到了平衡点,既保护了出资者的利益,也保护了土地入股人的利益,较好地处理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四是较好地形成了风险共担的机制。其实我们一直在顾虑这个问题,利益是可以共享,风险是不能共担的。生产者成员不愿承担风险,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仁发农机合作社,成员愿意承担风险,在于合作社机制比较完善。五是有效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机合作社办起来之后,土地不再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而是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流转。通过农机作业的强大纽带作用,推动了土地规模化流转,降低了农机的作业成本,二者相辅相成。土地规模化流转满足了现代农业对土地规模化的需求,在这点上仁发农机合作社做得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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