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加强监管。今年要继续抓好补贴监管工作,各省、区、市要制定年度监管督查方案,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要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的工作制度,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涉嫌跨区域违法违纪的,要及时向农业部报告。要注意掌握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进展,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去年我部对部分省启动了行政问责,督促地方政府严厉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各省、区、市也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问题出现要真正做到不姑息、不护短,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自律履职。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实施。今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以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凡是已开通政府网站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本部门主管的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对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集中进行公开,尚未开通网站的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网页公开相关信息。要加强政策宣传,把政策宣传贯穿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始终,明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增强宣传效果。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要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等事宜。
(五)严格惩处违规。严格执行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产销企业非法侵占的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绩效考核。我部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将重点考核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政策实施、投诉处理、领导重视、管理创新、工作成效、工作部署、社会评价等10个方面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近年来补贴工作实施成功经验,突出实施成效,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对各省、区、市补贴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为科学客观评价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效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将与资金安排挂钩。各地也要逐级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考核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同志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之不易,作用巨大。这项政策的实施事关我国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三化”同步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严肃纪律要求不松懈、严格执行规定不走样、严厉惩处违规不手软,落实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的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的好形势,进一步规范、廉洁、高效地把这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实施好、落实好,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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