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颁布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一些农机局主动汇报,成立起草组,深入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密切关注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的进度,司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专项督导。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不乏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这些实施意见出台后,收到的良好效果也日益凸显。本报特将10省(市)实施意见的特点、亮点及收到的成效加以整理,以飨读者。作为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省份之一,安徽于去年12月28日颁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安徽《实施意见》)。安徽《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深化细化国务院要求,追求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可谓其一大特色。立足于粮食主产省的实际,安徽《实施意见》规定,坚持把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放在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首位,42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重点发展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针对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水旱灾害易发多发,对农业生产影响大的情况,安徽《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排灌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排灌设备装备水平;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加快发展谷物烘干机械化。结合平原、丘陵、山区、大水面兼有的地理特点,安徽《实施意见》要求,加快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畜牧业、渔业、林果业机械化,推进丘陵山区茶叶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为充分发挥国务院《意见》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中的作用,使之尽快应用于实际,安徽《实施意见》在把握国务院《意见》宏观要求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具体化。如国务院《意见》要求:“黄淮海地区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安徽《实施意见》则细化为:提高播种质量;大力推广深耕深松、旋耕施肥播种镇压、联合收获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到2015年,皖北地区的耕地深耕(松)一遍,旋耕施肥播种镇压复式作业面积占种植面积的30%以上。又如国务院《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徽《实施意见》具体化为: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30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覆盖全省每个乡镇和主要农业行政村。此外,安徽《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十分注意与有关法规和“十二五”规划衔接一致。其目标、内容、提法与《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保持了高度一致。为保障目标任务的实施完成,《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政策投入,明确了市县财政建立农机化发展专项及保障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今年初,安徽省财政厅已将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列入财政专项,安徽省发改委亦将农业机械化推进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省财政已安排1.25亿元,用于500万亩机械化深松整地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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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 施肥 深耕 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