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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要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并重


何苗 李乐

2010年,农业部将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工作重点,要加快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机质量监督服务、农机安全监理服务、农机教育培训服务、农机化信息服务等五个方面的公共服务能力。目前,各地将农机化技术推广排在农机公共服务首位。经过农机部门的努力,农机化技术通过示范、培训等方式推向农村,深入田间地头,逐渐被广大农民接受,大大提高了农机化水平。但是,农机推广部门在工作中也面临着人员有限,经费不足,任务增加的实际情况。这些问题仅靠农机推广系统是很难得到解决。有业内人士提出,农机化推广需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并重。

在前不久结束的农牧渔业大县农机局长培训班上,学员以农机公共服务为话题进行讨论时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突破资源有限的制约,取得更好的农机化推广成绩呢?农机化推广的公益性质不容置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明确指出,“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随着我国农机行业的良好发展和农机市场的不断繁荣,农机企业也不断壮大,逐渐从以销售为中心转变为研发、销售、售后和培训并重的市场发展战略。这种多元化的市场战略使得企业具备了农机化技术推广的人力、资金等有利条件。而农机化推广部门除了农机购机补贴政策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项目支撑和资金补贴。每年推广工作只搞现场会和培训课程很难让农民学习、掌握和使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农机化推广工作仅靠基层农机推广部门“单枪匹马”很难做好。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去搞。面对一些处在前沿的农机化技术,农机推广部门要担负起示范推广的任务。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作业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为农民广泛认可。在这种情况下,调动企业、经销商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去推广水稻育插秧技术、保护性耕作等,使其发挥推广和服务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推广技术来扩大产品的销售;农机服务组织是农民身边的“土专家”,农民在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请教和现场观摩,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同时,服务组织成员本身就是农民,在推广过程中更加容易沟通。

那么,对于目前行业内新兴的农机化技术如何推广?有业内专家认为,一些比较前沿技术的示范推广应该主要由农机推广部门承担。只有在坚持公益化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调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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