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机制造能力不断增强,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技术装备保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通过农具改革,实施国家科技攻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引进国际先进农业技术?穴948?雪项目等,加大了农业机械装备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制开发和扶持力度,推动了农业机械化部分“瓶颈”环节技术和技术集成问题的解决。水稻种植和收获两个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发取得突破,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日臻成熟,油菜、牧草、甘蔗收获、移动式节水灌溉、复式农田作业机具以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创新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进一步增强。农机工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实现了从农机生产弱国发展成为世界农机生产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支撑了我国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2008年底全国农机制造企业约8000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00多个,实现工业总产值1915亿元,是1980年的18.5倍。农业机械质量和种类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实际生产的需要。我国农机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成功地引进、消化、吸收了国外先进的水稻、甘蔗等作物生产机械和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技术,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目前,我国农机产品不仅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表现出较明显的竞争优势。2006年农机产品进出口贸易由逆转顺,实现贸易顺差1.6亿美元,2008年出口64.8亿美元。(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生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56万个,农机户总数3833万个(其中专业户422万个),农机维修点21.6万个,农机从业人员4600多万人。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显著特征。农机作业的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和跨区作业、集团承包等服务方式,满足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迫切需要,农机跨区作业的服务半径进一步外延,规模进一步扩大,作业收入稳步增长,2008年参加三夏跨区机收的小麦联合收割机超过27万台。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日益兴旺,2008年全国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达到3466亿元,农机作业收入份额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逐步提高,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新亮点。目前,活跃在乡村的农机手超过4000万人,约占乡村人口的5%,占农业劳动力的13%,其中涌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同时也催生了越来越多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他们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代表,已成为致富奔小康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四)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从科研开发、生产流通、质量保障、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依法促进的轨道。2009年9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至今,我国已出台农业部及省级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规章41部,省级地方性农业机械化法规37部,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农机管理、质量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等领域,为促进和规范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开始实施的农业机械购机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7000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3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及农民和企业对农机化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国家对农机制造、农机流通、农机作业服务实施了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农机产品增值税率,免征农机作业、维修服务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的免征通行费。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出台了农机优惠信贷、政策性保险、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报废更新经济补偿、农机安全检验费减免、农机场库棚用地优惠等扶持措施。国家和地方对农业机械化的法制建设和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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