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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协作 加快创新 努力开创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工作新局面


第二,注重示范引导,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全国农机化发展中心任务,抓好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快普及应用主要粮油作物种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技术,积极推广棉花、甘蔗、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做好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水稻育插秧、秸秆还田与捡拾打捆、玉米收获、薯类收获、高效植保和旱作节水等主推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为重点,促进设施农业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用航空。

要通过加强农机技术鉴定、制定和完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手段,不断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化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力度。要加大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力度,加强机构、队伍、运行机制和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机推广站。

针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公益性特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农业机械化适用技术的推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利用好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的购机补贴、保护性耕作、优粮工程及水稻机械化示范项目等中央及地方资金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第三,注重提高素质,继续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大农机化人才培养和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农业部与教育部关于共建农业大学的活动,支持相关大学的科研和教育工作。依托重大农机化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培养农机化科技领军人才。要充分发挥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关农业机械化专家组、专家库在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服务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中的决策咨询和参谋作用,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支持专家的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建设管理、技术、作业服务三支保障有力的农机化人才队伍。要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结合阳光工程、金蓝领计划、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机化项目的实施,采取政企联动、技能竞赛等形式,培养一大批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为重点,开展农机化实用人才培养,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培训力度,为农机制造业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

第四,注重联合协作,着力构建新型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体系。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新型农业机械化科技体系,积极探索彰显时代特征、符合产业特点、具有国情特色的农机化科技进步新模式,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农机化科技教育发展长效机制。要依托国家重点农机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加强国家级农业装备和农业机械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农机化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根据农业机械化区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机化技术创新中心;建立农机化科技成果扩散和科技培训工作站点,形成服务于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于广大农民的科技服务网络,把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强化科研上、中、下游之间的贯通,强化中央与地方科研团队的纵向协作,强化农机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骨干企业及其他部门相关科技力量的横向联系,高效共享科技资源,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农机化科技的整体优势。

要改革农机化科研立项机制,把农机化生产实际需求作为最主要的立项依据,建立科研选题和立项的公开、公示、公议制度,构建课题来源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有效机制。要树立正确的农机化科研业绩评价导向,将解决实际问题、对农机化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科技人员的重要标准。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机化生产第一线,及时发现生产难题和技术需求,倡导“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千万家”的务实创新精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定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把农机化系统内外的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凝聚在一起,通过跨部门、跨地区、多学科、多领域的农科教大联合与产学研推大协作,取得农业机械化科技的大突破与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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