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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以“提质工程”为载体促农机合作社发展


范蓉

截至今年6月底,宁波市所有135个乡镇,已经拥有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44个,占浙江省总数的25.8%。其中今年1-6月新增72家,比2008年底又翻了一番。共拥有社员2069人、固定资产净值1.23亿元、配套设施面积3.4万平方米、各类农业机械3637台。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已基本覆盖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所有乡镇。与此同时,《宁波市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提质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于日前出台。《意见》指出,到2012年,每个乡镇要建立一个以上农机化专业合作社,提前3年完成农业部提出的全国目标。

《意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等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内部服务功能、不断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和服务水平、创新合作社人才培育机制、加大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等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及措施。

《意见》要求,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配备农业机械,耕作机械要配备中型轮式拖拉机,插秧机要配备高速乘坐式,收获机械要配备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要配备高压机动喷雾机。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高效生态机械,不断提高合作社装备的科技含量。

同时,合作社要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和服务水平。开展各类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和服务水平,通过租赁经营、全程托管、菜单式服务、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途径扩大规模经营和服务面积,进一步提升作业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努力打造作业服务品牌,提高规模经营效益。

《意见》对加大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作了明确表示。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向合作社倾斜,明年起实行累加补贴;继续实施作业补贴,给予合作社每亩20-80元的作业补贴;对农机合作社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服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继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农机合作社的工厂化育秧设施、机械库房、场地、信息化设备、维修设备等建设予以扶持;扶持人才引进,对经营服务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引进大学生予以每年2万元的补贴;支持农机合作社参与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并把是否达到提质工程建设要求作为服务组织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立项的前置条件。市农机局安排专项经费,对达到系统示范以上的合作社择优予以3-5万元的奖励。

宁波市计划到2012年,成立100家以上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农机化合作社,其中20家达到市级示范标准、30家达到系统示范标准、50家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通过不断提高机耕、机收组织化程度,快速同步推进机械化育插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突破统一机械植保,使全市农机合作社服务农户数达到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业面积达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粮食功能区农机合作社的“五统一”服务面积达到70%,农机合作社在农机化中的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据悉,从2008年起,宁波市政府专门出台政策,对农机合作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和育秧流水线、实行“五统一”作业服务、建造机库和维修用房等实行重点倾斜。2008年中央、市、县三级农机补贴资金购置的3658台(套)高性能农业机械,有41%的农机具为合作社所购置。各种农机新技术通过农机合作组织的实践在当地得到快速、大面积的推广应用。2008年72家农机合作社全年作业服务总面积为96万亩,创农机服务总收入5000多万元,社员年人均服务收入3.32万元。2009年上半年21.5万亩早稻、单季稻机插面积约90%由农机合作组织完成,已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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