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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严抓2009年购机补贴工作


杨雪

记者从2008年12月29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上获悉,农业部张桃林副部长在会上针对2009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他指出:“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办法,抓紧实施,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落到农民手中,绝不能出问题。购机补贴是一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政策,各地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出强烈信号,进一步增强农民购买农机具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

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扩大实施范围,是‘家电下乡’后又一个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落实好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对扩大内需,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及早部署,加快实施进度

考虑到春耕备耕在即和拉动内需的紧迫性,农业部已经于去年12月5日开始启动了2009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各省非通用类机具选型将于2009年1月中旬前完成。计划春节前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中选企业及产品目录。各省区市要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金使用方案,按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要确保明年春耕前机具到位,发挥作用。

规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

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要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要加强政策宣传、补贴申请、登记审核、受益公示等关键环节监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补贴目录要全部向社会公开,广泛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受益者和补贴落实情况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绝不能为了省事而简化公开的程序。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之机乱涨价。部级选型时已经要求企业承诺不得高于2008年的销售价。各省也要把好关,不允许乱涨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严禁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补贴目录内的产品由农民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农民的权利。要杜绝购机补贴中的乱收费现象。各级农机管理、推广等部门,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严禁利用购机补贴实施向企业收取推广费、好处费。同时,尽量减少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的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更不得违背企业意愿强迫其参加这类活动。

搞好选型,保证机具质量

机具选型要参照招投标的程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专家综合评价,择优筛选。要公开、透明、规范,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搞地方保护,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一些地方对外省的企业和产品申请上本省目录时采取排外的态度,还有个别地方在地方累加补贴确定补贴标准时,对外省的产品搞差别对待,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根据规定,补贴目录选型采取部省两级选型制度,省以下不得重复选型。各省确定补贴机具范围和开展机具选型时,要有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意识。要统筹考虑农业生产需要、农机结构调整以及机具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生产企业素质和售后服务能力等因素,将信誉好、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证的企业和农业生产需要、价格合理、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达到推广新技术、扶持龙头企业、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宏观调控目的。

强化措施,保障企业权益

张桃林副部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经销商的管理,严格按照生产企业自主申报、农机部门公布的办法确定经销商。企业选择经销商也要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各生产企业和各省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规范其行为。二是要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减轻企业垫支压力。目前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是补贴款结算慢,有些省到年底才结算,企业资金压力很大。要严格按照农财两部规定,至少一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资金。江苏、陕西等省采取预结算的办法很好,各省应该积极与省财政厅协商,争取取得支持。另外,一些地方农机管理部门有替企业代收农民购机款的情况,不及时交给企业,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今后农民购机一律与企业或销售商结算,农机部门不得替企业代收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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