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插秧机作为先进的生产工具,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为帮助农民提高插秧机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需要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我省机插秧合作组织的建立方兴未艾。扬州市近两年成立的机插秧合作社达到12家,会员人数达1528人,入社机具占保有量的30%以上。随着机插秧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对农机管理部门的指导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扩大机插秧合作组织的覆盖面,要靠强势推动措施
机插合作社可以有效地组织农民合作使用插秧机,解决使用中的各种难题,创新农村经营机制,我们应该加快发展,大力提高它的覆盖面,把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作为农机管理部门,应该有强势推动措施来引导农民建立更多的机插秧合作社。农机管理部门应认真分析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优势、特点和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制定出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突出发展重点,制定措施,部门联动,协调一致,努力形成发展机插秧合作组织的合力和动力。农机部门还应转变思路,摒弃“官办”的做法,多头多路培育市场主体,鼓励种田能手、农机大户、农机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组织出面牵头创办合作社。只有市场主体的多元发展壮大了,才能创办更多的合作社,合作社也才能真正成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
二、改善机插秧合作组织的发展环境,要靠落实扶持政策
为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都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收费等方面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农机管理部门应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帮助疏通渠道,让这些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机插秧合作组织身上。要对基层合作组织争取政策及时进行指导服务,尽可能地减少政策传递中的“能耗”。除此以外,农机管理部门还应根据自身的职能和条件,制定政策对机插秧合作组织进行扶持。比如,研究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要听取合作组织的意见,安排科技项目应向合作组织倾斜,购机补贴除实行“普惠制”外,可让合作组织再享受一块,农机燃油补贴可向上争取通过合作组织发放等等。
三、提高机插秧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水平,要靠完善管理体制
提高机插秧合作组织规范化水平是保证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农机部门应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帮助机插秧合作组织规范运作,要尊重合作经济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对其“帮办不包办”,引导合作组织自我发展完善。首先,农机管理部门应着重帮助合作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引导其建立规范的章程和组织机构,通过内部的机制创新,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与农民机手建立紧密的利益连结机制,促使其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农机管理部门还要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帮助合作组织负责人掌握业务知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完善内部的约束和制约机制。要抓好典型示范,引导参加创建“四有”合作组织活动,树立一批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典型,促进机插秧合作组织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四、培植机插秧合作组织的竞争能力,要靠打造人才优势
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机插秧合作组织必须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服务能力、组织集聚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而机插秧合作社这些竞争优势的取得,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好的带头人。因此,打造一支事业心强、合作精神好、管理经营有方的合作组织领头人队伍是培植合作组织竞争能力的第一要务。农机管理部门应帮助基层选配、培训好合作组织负责人,精心培育过硬的领头人队伍。随着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需要有专门人才参与合作组织的管理经营工作,农机管理部门应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为合作组织培养、输送合格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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