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行情 > 行情资讯

高毒农药真别碰:滥用禁药要坐牢!


我国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7种)

(1)2002年5月10日农业部公告第194号: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

(2) 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禁止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内吸磷(1059),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3)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氧乐果在柑橘树上使用。

(4)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5)2003年4月30日农业部公告第2741号: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

(6)2009年2月25日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7)2011年6月15日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

(8)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2032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蔬菜 茶叶 辛硫磷 柑橘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