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农业部同时向六个试点省份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作为开具主体,提出了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的四种方式,同时对合格证的开具、使用及相关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
《通知》要求试点省农业部门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统一合格证样式,加强指导和服务,探索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
试点结束后,农业部将总结试点省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这一制度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11-29/hq_170143.html
上一篇 : 神奇雷州风水宝地 热带水果网销30多万
下一篇 :北京探索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