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行兽药二维码标识制度。督导兽药生产企业7月1日起生产的所有兽药都要施行二维码标识,并完成生产信息的系统上传任务。二是开展兽药市场及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大畜禽养殖场,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兽用抗菌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治理。通过综合治理,使我区兽用抗菌药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处理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兽用疫苗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做好对兽用疫苗经营市场、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机构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行为。四是深入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动物诊疗活动管理,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无证经营、违规售药、非法行医、执业行为失范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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