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局不断强化农资市场执法监管,始终围绕一个主业、突出两个安全,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四项服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市场规范有序,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农资的好坏是农业生产的保证和基础,当前,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对农民收益影响很大。通过多年的努力,该区农资市场逐步规范,但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资的途径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加大,一些农业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手段不断翻新;少数不法分子通过物流将违法产品直接配送经营户和种植大户,呈现出从生产源头到使用终端的“点到点”流动趋势,监管和打击难度增大;电商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发展,给执法打假工作带来了挑战;从外地带农药、团购无标签种子等,此类购买、使用行为难以监管到位。
对此,该局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打假主业,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按照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要求,做到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率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100%,确保不发生因使用禁用、假劣农资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一是纵向溯源联打。对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查清来源,固定证据,对批发和销售环节逐个查处,堵住不法产品进入江宁区农资市场的渠道;并将问题产品通报农产品基地等农资使用终端,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全面围堵不法产品。二是横向系统联打。不仅针对个案进行查处,更要由个案入手,查清该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情况,采取发布警示信息、重点关注、及时查处、建议下架等措施,减轻违法产品对本区域农资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并将查获的违法产品和违法信息及时向省市执法总队通报,通过线索通报、案件协查和案件移交等手段,提高农业执法部门协作查办案件能力,提高农业执法对农资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力。三是深化部门联打。根据《南京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执法检查、督查和抽检中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报,形成部门间联打态势。
执法中采取“查、检、罚”三项措施,突出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秩序。江宁区农业局制订了分三步走的具体工作方案。第一阶段是检查本区生产企业,第二阶段检查农资批发企业,第三阶段是全区所有农资经营户。结合农时季节和全区农资市场特点,每年开展八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近两百家农资经营单位实行定人定点包干负责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人次,检查农资店近千家次。二是强化执法抽检,加大质量监管。该局把质量抽检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手段,根据农资市场的形势和特点,制定抽查计划,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彻查假劣农资,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依法及时查处。
该局强化四项服务:一是宣传服务。采取专项活动、日常巡查等形式,把农资打假宣传告知到位;二是面对面服务。通过“送科技下乡”“送法下乡”“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和农民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咨询。今年3月与市总队举办了一次“双走进”打假启动仪式,每年接待咨询群众三万余人次,发放购买农资提醒卡、宣传资料10万份;三是行政服务。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梳理,理清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确定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网上操作促进阳光政务建设。及时处理“12316”和“12345”投诉热线,开展调解、指导、约谈,做到件件满意;四是培训服务。每年3月,对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资信息员培训一次,执法骨干人员到省、市农委参加培训三次;4月对全区170个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信息员进行了一次农业相关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
在此基础上,该局加强市场监督,建全长效机制。为170个生产经营农资单位建立“经济户口”,划分其信誉等级。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建立种植大户服务档案,收集大户需求,指导科学使用农资,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同时做好禁种铲毒工作,实现全区“零种植”。在农村大集市和农资使用高峰期,积极开展巡回调解,2015年主动调解涉及蔬菜种子、除草剂、杀虫剂药害等农业生产纠纷6起,为农民挽回损失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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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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