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趋好的发展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6%、99.7%和94.4%,同比分别提高0.6、0.1和3.9个百分点,保持较高水平;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二期规划深入实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快速提升;专项整治、应急处置、风险评估、标准制定、标准化生产、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重要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在一些地区、一些品种、一些时段上还比较突出,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难以根本解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做好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把握一条工作底线: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打好两个基础: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执法监管能力。重点要落实好五大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监测抽查、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许可管理、投诉举报、标准化生产、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生产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惩处有依据。建立质量安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出台指导意见,着力推动准出准入管理,切实推进全程无缝监管。针对收储运销环节监管问题,加快明确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摸清监管环节和底数,提出具体监管办法。推动各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把国办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强化监管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方面,以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发改、财政项目支持,抓紧启动100个监管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质检体系建设方面,在加快实施二期规划的同时,坚持实施进度与保证质量并重、硬件建设与考核管理两手抓,不断提升基层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加快推进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试点,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行动。按照“巩固成果、防止反弹、长效管理”的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深入推进的有效措施,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打在要害处,治在关键点,切实提高整治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坚决铲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毒瘤。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从源头抓起、从生产抓起。标准制定方面,加快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出台《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规划》,着力解决标准少、标准缺失、不配套、不成体系等问题。推进标准化生产方面,着力探索农业标准化生产与组织化、产业化相结合的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大标准化生产推进力度。产品上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主体上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力度,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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