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乡县与欧盟经过4天的激烈谈判,就金乡大蒜地理标识与欧盟的互认达成共识,这标志着“金乡大蒜”地理标识被欧盟认可。
据了解,地理标识产品保护是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国际上享有唯一的身份保护。此次标识互认确认金乡大蒜在欧盟受法律保护,并达成5点共识:一是欧盟确认金乡大蒜地理标识的保护名称为
“金乡大蒜jinxiang(garlic)”;二是保护范围是金乡县十三个乡镇大蒜种植区;三是明确承认金乡大蒜的优良品质特点;四是认为金乡大蒜品质特点与形成因素关联性强;五是承认金乡大蒜形成的人文因素丰厚、历史渊源长久、传统工艺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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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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