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全县广大渔民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维护水上渔业生产秩序,杜绝渔业水上事故发生,余干县结合当前开展的养殖机动渔船检验登记工作,与从事渔业生产船舶所有人签订《渔业生产安全责任状》。
要求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所有人,应做到“安全第一”。把安全责任摆在渔业生产的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渔业生产船舶所有人必须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驾驶证书,并积极配合好一年一度的年审年检工作。严禁渔船非法载客及从事水上经营活动,杜绝无证驾驶、酒后及船舶带病航行等现象的发生,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须按停航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根据水上作业的特性,在遇到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从事一切渔业生产活动。渔业生产船舶责任人必须做好对船体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并严格按要求配齐救生、灯光、锚系、消防设备,确保水上渔业生产安全。
近年来,余干县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渔业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确保了渔业生产无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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